第14部分(2 / 4)

車以上的,就獎賞最先搶得戰車的。而奪得的戰車,要立即換上我方的旗幟,把搶得的戰車編入我方車隊。要善待俘虜,使他們有歸順之心。這就是戰勝敵人而使自己越發強大的方法。

所以,作戰最重要、最有利的是速勝,最不宜的是曠日持久。真正懂得用兵之道、深知用兵利害的將帥,掌握著民眾的的生死,主宰著國家的安危。

血族女王說:戰爭的原則是:使敵人舉國降服是上策,用武力擊破敵國就次一等;使敵人全軍降服是上策,擊敗敵軍就次一等;使敵人全旅降服是上策,擊破敵旅就次一等;使敵人全卒降服是上策,擊破敵卒就次一等;使敵人全伍降服是上策,擊破敵伍就次一等。所以,百戰百勝,算不上是最高明的;不透過交戰就降服全體敵人,才是最高明的。

所以,上等的軍事行動是用謀略挫敗敵方的戰略意圖或戰爭行為,其次就是用外交戰勝敵人,再次是用武力擊敗敵軍,最下之策是攻打敵人的城池。攻城,是不得已而為之,是沒有辦法的辦法。製造大盾牌和四輪車,準備攻城的所有器具,起碼得三個月。堆築攻城的土山,起碼又得三個月。如果將領難以擬製焦躁情緒,命令士兵象螞蟻一樣爬牆攻城,儘管士兵死傷三分之一,而城池卻依然沒有攻下,這就是攻城帶來的災難。所以善用兵者,不透過打仗就使敵人屈服,不透過攻城就使敵城投降,摧毀敵國不需長期作戰,一定要用“全勝”的策略爭勝於天下,從而既不使國力兵力受挫,又獲得了全面勝利的利益。這就是謀攻的方法。

所以,在實際作戰中運用的原則是:我十倍於敵,就實施圍殲,五倍於敵就實施進攻,兩倍於敵就要努力戰勝敵軍,勢均力敵則設法分散各個擊破之。兵力弱於敵人,就避免作戰。所以,弱小的一方若死拼固守,那就會成為強大敵人的俘虜。

《血族兵法》將帥,國家之輔助也。輔助之謀縝密周詳,則國家必然強大,輔助之謀疏漏失當,則國家必然衰弱。所以,國君對軍隊的危害有三種:不知道軍隊不可以前進而下令前進,不知道軍隊不可以後退而下令後退,這叫做束縛軍隊;不知道軍隊的戰守之事、內部事務而同理三軍之政,將士們會無所適從;不知道軍隊戰略戰術的權宜變化,卻干預軍隊的指揮,將士就會疑慮。軍隊既無所適從,又疑慮重重,諸侯就會趁機興兵作難。這就是自亂其軍,坐失勝機。

所以,預見勝利有五個方面:能準確判斷仗能打或不能打的,勝;知道根據敵我雙方兵力的多少採取對策者,勝;全國上下,全軍上下,意願一致、同心協力的,勝;以有充分準備來對付毫無準備的,勝;主將精通軍事、精於權變,君主又不加干預的,勝。以上就是預見勝利的方法。

所以說:瞭解敵方也瞭解自己,每一次戰鬥都不會有危險;不瞭解對方但瞭解自己,勝負的機率各半;既不瞭解對方又不瞭解自己,每戰必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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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回、血族女王也太牛了!(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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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女王說:以前善於用兵作戰的人,總是首先創造自己不可戰勝的條件,並等待可以戰勝敵人的機會。使自己不被戰勝,其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中;敵人能否被戰勝,在於敵人是否給我們以可乘之機。所以,善於作戰的人只能夠使自己不被戰勝,而不能使敵人一定會被我軍戰勝。所以說,勝利可以預見,卻不能強求。

敵人無可乘之機,不能被戰勝,且防守以待之;敵人有可乘之機,能夠被戰勝,則出奇攻而取之。防守是因為我方兵力不足,進攻是因為兵力超過對方。善於防守的,隱藏自己的兵力如同在深不可測的地下;善於進攻的部隊就象從天而降,敵不及防。這樣,才能保全自己而獲得全勝。

預見勝利不能超過平常人的見識,算不上最高明:交戰而後取勝,即使天下都稱讚,也不算上最高明。正如舉起秋毫稱不上力大,能看見日月算不上視力好,聽見雷鳴算不上耳聰。古代所謂善於用兵的人,只是戰勝了那些容易戰勝的敵人。所以,真正善於用兵的人,沒有智慧過人的名聲,沒有勇武蓋世的戰功,而他既能打勝仗又不出任何閃失,

原因在於其謀劃、措施能夠保證,他所戰勝的是已經註定失敗的敵人。所以善於打戰的人,不但使自己始終處於不被戰勝的境地,也決不會放過任何可以擊敗敵人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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