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 專業的作者(1 / 3)

小說:電影大師 作者:機器人瓦力

viy寫短篇小說了!

寫短篇小說的明星名人有不少,像詹姆斯-弗蘭科、約瑟夫-高登-萊維特等都有寫,但像葉惟以18歲之齡寫出此等質量的文章,真是獨一個,拿去和弗蘭科等人比較是對他們的不公,他在專業writer的範圍。

因為葉惟註明“喜歡就轉載分享吧”,高水平加明星效應,等於短時間內瘋狂地傳播。

人們普遍讚賞《收集眼球的人》,越有恐怖題材閱讀力越覺得驚豔,倒是很多的青少年粉絲表示許多單詞看不懂,讀起來有點困難。但媒體們、書評人們紛紛加以贊慨:

著名書評雜誌kirkus的官網評說“極致的末日氣氛,豐滿自然的細節,葉惟把讀者帶到了一個殘酷世界。”《紐約時報》書評網說“恐怖和黑色幽默的冷酷結合,絕望感存在每個段落之中”,洛杉磯書評網更說“創造喪屍新風氣的動人開端”……

喪屍迷們確實大都被驚豔到了,zombiefans網第一時間轉載了文章,讀者們的評分高達9。5分,評論板裡充斥著“天啊!還有嗎?”、“這種喪屍故事的感覺太棒了!”、“viy,請寫下去!”……

從現代喪屍型別(zombie)誕生之初的1929年的第一本小說《魔幻島》,到1932年的第一部電影《白魔鬼》,再到現在2006年5月,喪屍早已是一種流行於全球的大眾文化,遍及小說、影視、遊戲、動漫等等,沒幾個人沒有接觸過喪屍故事。

在如今可以說什麼喪屍都被寫過拍過了,沒有智力、有智力,不能繁殖、能繁殖,病毒的、外星來的、能說話的……

《收集眼球的人》的喪屍屬於最老套的那種,有什麼驚豔?

因為喪屍題材還從來沒有往它的方向去發掘到這種深度。

它不像《蛇與彩虹》(1985)以巫毒、邪教去寫;不像《來自天王星的流浪喪屍》(2003)寫得像《安德的遊戲》一般;不像《一天天地世界末日》(2004)的軍人、高科技、世界大戰<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不像理查德-麥瑟森的《我是傳奇》(1954),不像斯蒂芬-金的《寵物墳場》(1983),也不像喬治-a-羅梅羅的《活死人》系列電影(1968、1978、1985、2005)。

《我是傳奇》開創喪屍食人,《活死人之夜》發揚光大……

這三位大師互相影響,一定程度上代表著喪屍文化、流派和型別。

全世界完蛋/主角的活動地全完蛋,主角一個人對抗所有敵人,那是《我是傳奇》;喪屍發展出新文明,主角成了唯一異類,新文明的傳說裡的殺人惡魔,那也是《我是傳奇》。

一個城市/小鎮/屋子爆發喪屍危機,人物們落入危險,困死在場景中,要麼對付怪物,要麼死。那是《寵物墳場》,也是《大白鯊》、《異形》、《異形魔怪》、《群屍玩過界》、《殭屍肖恩》等等。

在這種型別中,是喪屍是鯊魚或是graboids其實都一樣,也能是惡鬼、殺人狂、外星人,形態不同而已。

《活死人》系列的偉大無需多言,它的種種開創是喪屍片裡至今不衰的基石。從故事形式來說,一個人類小團隊一起逃亡,殺喪屍、內部分歧矛盾、有成員死去、目標是前往一個未淪陷的安全地,類似的故事都要認其為鼻祖。

還有一種就是《生化危機》、《輻射》等,它們的故事視角非常高,著眼於科技變化、國際動盪、人類文明的生死存亡這些,說喪屍、生存,還不如說未來、科幻、冒險、勢力爭鬥、廢土世界。

說到廢土世界、反烏托邦,當然得說《瘋狂的麥克斯》系列,而它和《星球大戰》是一類:人類最原始的英雄故事。

在一部電影現世之前,喪屍文化大致就是這樣,人物們的目標無外乎:

為了解藥、不要被吃掉、逃到安全的地方、把怪物們殺光就行了、阻止世界末日。

在2002年被一部800萬預算的英國恐怖片改變了,它叫《驚變28天》:

吉姆從一次車禍導致的昏迷中醒來,發現自己赤身的躺在一家破落醫院裡,世界已經大變,他卻不知道怎麼回事。他離開醫院遊蕩在倫敦街頭,幾乎被喪屍們殺死時,被其他的倖存者所救。

吉姆這才知曉真相,病毒、28天英國就全完了,還有的是無數喪屍、一點點倖存者和廣播中的曼徹斯特外的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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