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計劃(2 / 2)

莎服裝,其實本來也是收不回錢來的。上輩子他經常被指派去財務部幫忙,對此知道得很清楚。

有那麼一瞬間,黃文斌還以為他們真的處事公正呢,大家出一樣多的本金拿一樣多的收益,黃文斌跑腿,他們提供方便。這麼想果然是太天真了,原來還是陷阱,他們想讓黃文筆平白無故多出兩千塊錢——人事部羅總可能有些糊塗,但四處幫忙的李健肯定知道一點,苗總是管財務的,於總是做業務的,這些債權收不回錢來,當然不會不清楚。

這也沒關係了,這裡面能榨出來的錢可不是兩三千。黃文斌摸出筆來簽了名,才發現上面寫的日期是2007年2月3日,“不是現在嗎?”他問。

“那當然不是了。”苗總說,“這段時間還要靠蔓莎服裝的事情拖住大小姐呢,等我們弄完錢過年再說。”

黃文斌掐指一算,這可來不及啊。要是真的能用三千塊買下這筆債權,可真是賺翻了。可惜2月3日太晚了,那時候水落石出,輪不到黃文斌來賺這個錢。這事還是要另外想法子。

於是黃文斌揚起三寸不爛之舌,想要說服幾個副老總把日期提前。可是全部人都不同意,說來說去,苗總一句話就把黃文斌秒殺了:“小黃,賣債權這種事情,可不是我們幾個副老總說了算,得總經理簽名才行的啊。現在總經理還想著把這五十幾萬收回來呢,你就想三千塊買走?”

第二天黃文斌就接到了丁詩詩用來購買蔓莎服裝債權的協議,上面寫著的儼然是他的名字。

“我已經簽字蓋章了,到時候你找苗總籤個名就行。”丁詩詩說,“等一會兒我就上飛機,後天回來,你不要和別人說我去巴黎了啊,就說我去找張家商討欠款的事。”

“為什麼上面是我的名字啊?”黃文斌問。

“當然是你了,不是你難道是我啊?我身為東昇公司的總經理,怎麼能從東昇公司低價買債權呢?這是利益輸送好不好,違反公司法的。”丁詩詩說,“你就不同了,你只是一個實習生,買了也沒事。你買下來以後這筆債務就是乾淨的了,我已經安排了一個專門追債的公司給你,只要籤個合同,就可以幫你全程追債。收的錢就算是服務費,不違反公司法。”

“紫月公司?”黃文斌又問。

“是啊,我昨天逛街的時候順便去註冊的。”丁詩詩說,“好在工商局稅務局都有認識的人,要不然成立這麼個公司得好幾天呢。”

現在可是2006年,成立一家公司,手續可不是那麼簡單的。不說別的,上輩子肖蕾那個包子鋪想要轉正拿個營業執照,前前後後忙乎了半年都沒拿到。“為什麼這麼麻煩?直接找個不在公司任職的親戚買下來不就完了。”黃文斌問。

“親情是很重要的。”丁詩詩說,“我不會讓它受到任何傷害?”

“大小姐我沒聽懂。”黃文斌上輩子加這輩子五十多年的人生經驗(能這麼算嗎?)硬是沒弄懂丁詩詩的邏輯。

“這種鼠竊狗偷的事情,不可能籤文字合同。到時候我找了個親戚,張利華還了錢,我的親戚就會面對一個誘惑,是把這幾萬塊錢合理合法的揣進自己兜裡呢,還是把錢完完整整的還給我。”丁詩詩說,“就算我親戚最後抵制住了魔鬼的誘惑,只要他有這麼一瞬間的猶豫,我們的親情也是受到了傷害啊。”

切,就是信不過自己親戚嘛,還說得這麼大義凌然,黃文斌在心裡鄙視她。

“萬一這個親戚倒黴了急需用錢,他就會想,哎呀那時候不把幾萬塊還給詩詩就好了。這麼一想,我們的親情又受了傷害。”丁詩詩說,“他也許還會覺得我全靠他才能賺這幾萬塊,一想我才分給兩三千,頓時就會心裡不平衡,覺得我處事不公道。他還會什麼事都找我要關照,什麼孩子入學啊老婆退休啊父母看病啊,都理直氣壯的來找我。這麼多要求我肯定會不耐煩,對他的印象就差了,更加傷害我們的親情。萬一要是他真的把這幾萬塊錢貪汙了,我還得找人砍了他的手,這親情受的傷可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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