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斯文說得正義凌然,“我打算遲一點再找伴侶,蔡小姐的好意,只有心領了。”
“這可真巧。”蔡晶晶說,“我打算去省城,跟著表妹幹活。”
“原來如此,正好可以一起回去。”熊斯文心底哼了一聲,這女人真是不要臉,都拒絕得這麼明顯了,居然還硬要跟著去省城。就算跟過去也沒有用,日久生情,那是美女才有的待遇,樣子醜,跟再久也就是個女漢子好兄弟的下場。
他卻不知蔡晶晶也在心裡鄙視,“明明沒錢就沒錢,還什麼剛上正軌,要臉不要臉啊。奮力拼搏,一百個奮力拼搏的,能變成有錢人的最多一兩個,其他的也就是平平而已。看你這山賊樣,去打劫成功率還比較高呢。”
兩人心底互相鄙視,口裡卻是非常融洽,你說我身高體壯,去做苦力扛箱子也能賺大錢;我說你容貌奇古,倘若回到唐朝,肯定勝過楊貴妃。肖父回來看到這等景象,還以為謝媒禮有望,十分高興。
“我割了兩斤肉,買了一條魚,大家今天一定要好好吃一頓啊。”肖父說,“孩子娘,趕緊出來拿東西啊!忙什麼呢?”
肖母從廚房那邊快步走了出來,頭上還帶著些木屑,“我在劈柴做飯呢。”說著接過了魚和肉,“怎麼沒買雞呢?”她還向黃文斌和熊斯文介紹說,“我們村別的東西都不行,這青雞倒是很好吃的。”
“你這女人就是不曉事,現在才幾月啊,”肖父很不耐煩地說,“大家的雞都是過完年開始養,養一年到過年的時候吃。現在要麼是小雞仔,要麼是留著生蛋的母雞,誰會拿出來賣。”
“青雞是什麼雞?”熊斯文好奇地問。
“是我們的本地雞啊,下的蛋是青殼的。”肖蕾說,“不論紅燒白煮還是做湯,味道都很好的。不過這雞長肉慢,養一年才三四斤。人家那些快大雞,餵了飼料吹氣球一樣呼呼的大,五六個月就七八斤,雖然味道沒有青雞好,但畢竟都是肉啊。所以現在都沒什麼人養青雞了。”
“原來如此。”如果是這樣的話,幾年之後健康食品大行其道,如果有人宣傳的話,青雞這種獨特的地方品種很容易就能翻身。不過黃文斌從來都沒聽說過省城附近還有這樣的特產,說明這什麼青雞沒被宣傳,或者宣傳了但是名氣很小。
“沒雞也一樣,有魚有肉足夠了。”肖父說,“孩子他娘,把魚紅燒了,再做個辣椒炒肉,家裡還有臘排骨,還有蘿蔔乾,全都做上。再做個雞蛋湯,還有青菜,都是最新鮮的,剛從菜地裡面摘下來,肯定夠吃!”
“好久都沒吃過阿媽做的臘排骨了,外面的臘排骨都沒有家裡的味道足,今天一定要好好吃一頓。”肖蕾高興地說,“還有紅燒魚,小時候我最喜歡吃阿媽做得紅燒魚了,特別是春天帶著魚籽的鯉魚,實在是太肥美了。”
連帶著黃文斌也期待起來,肖蕾做的包子這麼好吃,除了天才之外,顯然還是家傳的背景。那麼她母親做飯的本事,肯定也很厲害吧。很快飯做好了,一嘗之下,卻是大失所望。
紅燒鯉魚裡面下了大量辣椒,雖然遮住了腥羶,卻也遮住了鮮味。再加上多刺,實在沒什麼好吃的。臘排骨很硬,煙燻味十足,可實在太鹹了,吃一塊要下半碗飯。還有辣椒炒肉,上面青辣椒,紅辣椒,米辣椒林林種種,加在一起辣得快要跳起來。連青菜和湯裡面都要放大把大把的辣椒粉,除了辣味什麼味道都出不出來。
不過看著肖蕾滿臉幸福的吃著辣得要死的紅燒魚,鹹得要死的臘排骨,喝著嗆喉嚨的雞蛋湯,和父母有一搭沒一搭的說話,心裡頓時明白,對於肖蕾來說,這就是家的味道。不可取代,沒有缺點,從小到大習慣的就是這樣的味道,黃文斌再一次確定,這次花的十二萬,還真是很值得。
當然這並不妨礙黃文斌鄙視肖家的口味,你說這兒是山區,又潮溼,喜歡吃辣椒這很正常,可是有必要吃這麼臘嗎?來的時候中午吃那頓飯,那也是本地菜,也放辣椒,可是根本沒辣成這樣啊。放這麼辣,叫人家怎麼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