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市價了。七十年代末,茅臺酒的價格還是四塊錢,到現在一百萬,漲了25萬倍,以後的漲價幅度就算沒這麼誇張,按照30%來算,也是非常好的投資。
怪不得不斷有人舉牌試探,應該就是看看這些出高價的是不是託,會不會讓他們買低價得逞。可這些舉牌的人不知道,託是託,卻不是賣酒的託。這些人大概已經確定,三十年陳的茅臺酒,現在的市價就是一百萬。拼圖的最後一塊已經完成,那麼接下來的事情,就可想而知了。
“下面是第五瓶三十年陳茅臺,大家可以看到,這是至今為止品相最好的一瓶,酒瓶上微微泛著寶光,如金似玉,商標清晰無比,買回去就可以當文物收藏。”拍賣師還渾然不覺,可下面已經是暗流湧動,“底價依然是五萬元,每次加價幅度依然是一千元,這第五號茅臺酒,能不能再創新高,就看大家的了。拍賣開始,有出價的……”
一句話沒說完,下面就舉起了個牌子,上面叫價四十萬。電子顯示牌都沒來得及更新,五十萬,六十萬的價格就出現了。要說這樣的場面在前幾瓶茅臺的拍賣上也不是沒出現過,但這些可都是真實出價!
面對這個情況,丁六根很是頭疼,現在出價的可不是酒徒,而是一批狂熱的投資者。百萬元的高價擋得住酒徒,擋不住投資者。“他媽的,這篇新聞究竟是哪個混賬寫的?”丁六根怒從心中起,把報紙撕得粉碎。
“現在說這個也沒有意義了啊。”張利華也覺得很是棘手,“我們要怎麼辦?”
“現在有意競標的還是少數,立即通知操盤手們停止託市,讓那幫人自己買去。”丁六根當機立斷,“一百萬就一百萬,五十萬就五十萬,讓我們小黃好好賺一筆。”沒有了託,價格應該不會到百萬,那些投資的就會認識到自己上了當,很快就會放棄爭奪,到時候還可以把剩下來的拍回來。
“那我的品鑑會怎麼辦?”張利華苦著臉問。
“前面我們已經買回來四瓶,足夠用了。”丁六根說,“最多我和萬總都不要,全給你好了。”
“萬一被人搶了風頭怎麼辦?”張利華很是煩惱,可是一瓶真要出一百萬的話,六瓶那可是六百萬,他現在是很有錢,但也沒有錢到隨隨便便就扔出去好幾百萬的地步。“他媽的,這篇新聞究竟是哪個混賬寫的啊!”
這個混賬當然就是黃文斌。這篇新聞看上去是新聞,實際上是一篇軟文。本地的報紙,在軟文上向來沒什麼節操。只要給錢,什麼都敢登。何況又不是頭版又不是頭條,不過是廣告都要大酬賓才能賣出去的中間板塊。
黃文斌買了一張匿名卡,給本地報紙的編輯部打了個電話,號稱自己要開一家酒行,希望能夠在報紙上登寫軟文做一下推廣,然後就打了錢打了過去。本地報紙的編輯們沒什麼財路,窮得久了,看到外快兩眼都能冒出綠光來。
也不問黃文斌真實姓名,也不去核實究竟有沒有這麼個酒行,檢查過沒什麼違禁的東西,就把黃文斌撰寫的軟文一字不改登上報紙。為了讓更多的人看見,黃文斌可是辛辛苦苦寫了十幾篇,報紙也就登了十幾天。丁六根張利華他們看見的,只不過是其中一篇罷了。
黃文斌文字功夫不算很好,為了憋這十幾篇東西,可是費了老大的勁,幸好這一番努力沒有白費,總算是結結實實的把丁六根給坑了一把。現在他要從黃文斌手裡買這三十年茅臺,可不是十萬塊錢一瓶就能搞定了,少的得給二三十萬,多的說不定就是一百多萬。
當然了,最後的收益肯定沒有拍賣價格這麼多,別的不說,拍賣行就要收10%做手續費。還要給丁六根見面一部分,免得他惱羞成怒。不過管怎麼樣,黃文斌肯定是大賺特賺,要是弄得好,說不定就能拿到四五百萬,拿去投資房地產,六七年後翻十倍,這就是四五千萬,人生的目標,近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