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及口試後,才能錄取。而我大學玩了4年,所有成績都是低空掠過,沒有一科的成績超過80分。
我不服,既然要考試,為何要限成績,我不能讓這不合理的規定,斷絕我的記者之路。
我左思右想,決定冒險一搏,我塗改大學的成績單,把國文、英文都改成80分以上,然後再影印、清除塗改的痕跡,用影印本寄去報社,看看會有什麼結果。
沒想到順利闖關,報社雖要求成績單正本,但用影印件他們也接受,接著我就一路過關斬將,筆試與口試都不成問題,1978年8月,我正式跨進報社大門。
上班的第一天,我忐忑不安,生怕塗改成績的罪行被揭穿,最後我決定去向主管坦白、自首,沒想到主管完全不以為意,原諒我的自首、坦白、認錯,我終於可以安心了。
(創業陷阱:出書前,公司的法律顧問提醒我,要把偽造文書的事實寫這麼清楚嗎?我想了一想,既然要分享,就要坦白,每個人都要真誠面對自己過去的不堪,才有機會重來。掩飾只會讓自己迷惑,這是我年輕時面對障礙的莽撞,後來,依循法律變成了我最低的自我要求。)
或許我是天生的記者,很快就成為報社的明星,我在兩個月之內,從最不重要的採訪路線,一路轉換到最重要的路線,在《工商時報》創刊後的幾個月內,我兩天一小欄,三天一大欄(小欄指的是短的署名評論文章,大欄則是2000字以上的長篇評論,這代表記者的績效),我春風得意,自在優遊。
我快速成為明星記者的原因很簡單,我興致高昂,全力以赴。記得第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