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部分(3 / 4)

小說:光明之子的超人 作者:翱翔1981

譚警方沒有這個實力,加上那些放出來的罪犯一個個聲稱見到蝙蝠俠這個本應該是都市傳說的人,越來越多人懷疑蝙蝠俠實際上存在,高譚警方當然一如既往否認。

電視新聞什麼的,全部都是在播昨晚落網的罪犯們,雖然高譚警方一概表示是己方捉捕,他們的說辭是如此之無力,人們壓根不會相信,而且這些人是克拉克捉的。

克拉克可沒有什麼意思跑到電視臺公開表明那些人是自己捉的,自己只需要慢慢過日子,混吃等死就行了,至於什麼拯救世界交給其他人就行了。

有的時候,克拉克覺得自己腦袋裡似乎少了一部分,不是記不起,倒像是遺忘,遺忘很重要的記憶。

該去走一下雨後的高譚市。

克拉克回房間取了一件衣服穿上,然後離開韋恩大宅。走在大街上,隨處可見積水,昨天晚上的暴雨下了幾個小時,又是晚上沒有太陽,積水無法大規模蒸發,到了早上人們出來把積水弄開,不要妨礙到自己。

一輛勞斯萊斯開過街道,你可以發現一些人眼中露出羨慕、嫉妒、仇恨的眼色,勞苦大眾和上層人士永遠都存在敵視,社會存在第一天起,這種敵視就已經存在,能獲得勞苦大眾認同的上層人士可以說少之又少,等同於一個幻想。

其他城市沒有那麼明顯,但是在高譚,你完全可以感受到勞苦大眾和上層人士明顯的敵視,勞苦大眾認為上層人士使用的錢是他們的血汗錢,不甘於他們優於他們;上層人士輕視勞苦大眾,把勞苦大眾的生命看做可以用錢買到。

這個解釋並不全面,反映了一面,克拉克想起自己曾經看過諾蘭版蝙蝠俠三部曲,難怪後面高譚市被顛覆,人們跟著一個造反者,不是捍衛高譚市。

前面突然衝出一個男人,把一個婦女的手提包搶走,撞開幾人,幾下子就不見人了,婦女在後面大喊“我的錢包!快來人幫一下我!”,人們只是冷漠看著。克拉克沒有行動,如果沒有第一天去幫一個人拿回錢包,反而被問需要什麼代價的經歷,也許早就行動起來幫婦女拿回手提包。

高譚市充斥冷漠,克拉克在這裡面見證了黑暗的一面,表面而已,高譚市或許是人們內心中黑暗的一面,自己也在不知不覺被感染。

克拉克撓撓頭,向高譚市繁華地段走去,自己畢業之後要做什麼工作,有點沒想好,看來這二十四年來過得太舒服了,結果什麼都沒想,算了,也懶得去想,打不了到那時候找布魯斯的總公司或是分佈其他州的分公司找份工作就行了。

時間過得很快,白天總是很快就過去,蝙蝠俠的時間到了。(未完待續。。)

第四章輕鬆解決

“菲什,你最好告訴我,那輛車去哪了!”

克拉克無聊看著布魯斯把一個人吊在鐘塔的指標,再過一分鐘,指標就要到達六了,到時候這個人就要掉下去,高度有五十米,就算不死也是一個重傷,穩妥妥進入醫院。

“我什麼都不知道,不要問我!”

布魯斯對這種裝成硬骨頭的人見得多了,冷笑一聲:“希望你在掉下去的時候好好說給我聽,也許我會把你放下來。”

布魯斯什麼都不做,只是在等待指標向下,被吊住的菲什喘著大氣,自己今天晚上真是倒黴透了,還以為可以去找個妓/女玩玩,沒想到會遇到蝙蝠俠,現在自己到底是告訴他,還是不告訴他,告訴了他,自己會被費康尼幹掉,不告訴他,自己的腦瓜就要開花。

“這傢伙嘴那麼硬,我覺得用我的辦法比較好。”

布魯斯瞥了克拉克一眼,冷冷道:“你的辦法見效快,但是這裡是我的地盤,不是你的,等你以後有自己的地盤,你在用自己的辦法。”

克拉克聳聳肩,蹲下對菲什道:“最好快點告訴蝙蝠俠,要不然你不用等到費康尼幹掉你的時候,你的腦袋瓜看你自己的選擇。”

費康尼是高譚市的羅馬家族的頭頭,布魯斯從一個星期前透過線索鎖定了費康尼運貨時間,追蹤過來。克拉克純粹是當個保險,有人僱傭超能力者來幹掉布魯斯,雖然日後布魯斯會有辦法。現階段還是自己來一下比較好。當然布魯斯本人是絕對反對。

菲什陷入天人交際。一邊是出賣費康尼,一邊是腦袋開花,選擇哪一個似乎都是一個死,但是臨死前能夠拉一個人相信誰都會選擇。

“好的,好的,我說我說。費康尼的貨箱在碼頭那邊抵達,時間是在半個小時後。我只知道這麼多,真的。我沒有撒謊!”

指標緩緩動了,菲什能感覺到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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