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3 / 4)

馬明滿,他沒親自去馬家,一,他也覺得為一個日本小官員的事,拋頭露面,有失身份。二,馬萬川是商界名流,礙於情面,相見後,有些話不好說。他對鄭永清說,如果馬萬川交出馬明滿,或許有迴旋餘地,反之,日本人不依不饒,那就不好收場了。鄭永清說,他會如實把話轉給岳父,不過,他又說,聞聽此事,他已去過岳父家,但家中確實不知道馬明滿的下落。說這話時,他察顏觀色,本想求熙洽在日本領事面前,幫他二小舅子開脫一下,見熙洽正在氣頭,話到舌尖,又咽回去了。

馬家也亂成一團,警察第一時間來了,見到馬明川,自然還是很客氣。說清原由,只求帶走馬明滿。馬萬川明白事理,對警察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假如兒子真的觸犯天條,他袒護也無用。只是他確實不知兒子現在何處。他說不會讓警察無法回去交差,可以裡外搜查。警察說例行公事,在大院草草尋看一下。他們也知道,偌大的院子,百十多間房,藏匿個人,是不好找的,倔地三尺,為日本人,犯得著嗎?告辭後,在院外下了兩個暗哨,也算是認真的辦案了。

明金娘急得淚流滿面,嗚咽不止,不住地對丈夫說,趕快想辦法,救救兒子。還說兒子若被抓到償命,她也不活了,不,就是蹲大獄,受苦遭罪,她做孃的心裡也承受不了。

馬萬川在外人面前,神情鎮定,話叫得也響,獨自與家人在一起,想到兒子犯的是命案,他心裡也惶恐和害怕。兒子在父母心中的份量,永遠比自己的命都重要,他能不急嗎。

明金娘哭著說:“他爹,咱們不管花多少錢,也得把小二保下來,對了,你不是跟官府的督軍,張作相挺熟嗎,你舍下老臉求求他,不行,咱們給他大洋,給他金條……”

馬萬川何嘗沒想到張作相,可是遠水不解近渴,張作相沒在吉林,再說了,真是見到張作相,他怎麼能開得這個口啊,姑爺來時,也說了,死的是日本人,官府也怕擋不住日本領事館的壓力……

明金娘:“他爹,都這麼時候,你就別舍不下臉了,那可是咱們的兒子啊,你……你也知道,小二,不象那三個孩子,從小就……”

“你別叨咕了,還不是你……”馬萬川心緒煩亂,本想說還不是你慣的,但捫心自問,這話能說得出口嗎?

明金娘:“我的小二啊,他要是有個三長兩短,我也不活了。”

馬萬川長嘆一聲,只因一個特殊的原因,他與明金娘特別偏疼這個二兒子,也就因為過於太偏疼,才導致過於放縱,為此,他曾自責過,但自責又有什麼用,現在又出事了,而且蹤影不見,他最擔心的不是二兒子被警察抓住,而是怕落到日本人手裡……他知道好多日本人,尤其一些日本浪人,明裡暗裡,什麼狠毒的事,都能做出來……

第三十四章

馬明玉見母親哭天抹淚,父親心力交瘁,她既擔憂弟弟,又心疼父母,勸慰母親,說會有辦法的,她說這話,是因為聽父親和丈夫多次提到,關鍵是日本人逼得急,那麼解鈴還需繫鈴人,她眼前浮現出常在家中見過的酒井。她知道父親不願與酒井接觸,便婉轉地說讓公公找找酒井,看酒井能否幫上忙。馬萬川救子心切,這時候還能說什麼呢。馬明玉知道父親沒言語,也就是默許了。在此之前,她曾與丈夫商量過,丈夫說出心中的疑惑,據他所知,那個犬養被抬到領事館,到底是死是活,沒有一個準確說法。警察署說若按命案處理,需要驗屍,日本領事館卻支支吾吾,要求先要抓到兇手。還有,直覺告訴他,日本人過度宣染此事,似乎另有所圖。

鄭廷貴對兒媳提出,透過酒井探知日本領事館的虛實,爽快答應,他說沒想到事情會有這麼大的驚動。正欲去馬家大院,找親家商討對策。至於酒井,他對兒媳大包大攬說,酒井肯定全力以赴,他說,酒井要是耍滑頭,他敢用菸袋鍋敲他的腦門。

馬明玉笑了,緊張的心,鬆弛幾分。自嫁到鄭家,公公待她不錯,當然,她也盡到做兒媳的孝道。她與丈夫,奉父母之命,媒妁之約,自小就出入兩家庭院,雙方都是父母看著長大的。所以,相互間也就沒有什麼芥蒂。婆婆在她嫁入的前兩年去世的,按旗人的規矩,公公再娶個福晉,或看好那個丫頭,收了房,伺奉左右,既便已不是大清朝,也是無可厚非的。可公公沒這麼做,這也是馬明玉敬重公公的一個原因。另外就是,馬明玉進入鄭家,公公就把家中,應該夫人做主的權力,逐漸移交給兒媳,還有,馬明玉對旗人的家規,常常有意無意的違拗,甚至做得出格,公公也是裝著看不見,很少加以申斥。

鄭廷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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