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一天,一個特別的人已經走到他的門前,並將以一種特別的方式問候他。 他手持一根木棍,進入了慈慶宮。 此時,他與太子的距離,只有兩道門 第一道門無人看守,他邁了過去。 在第二道門,他遇到了阻礙。 一般說來,重要國家機關的門口,都有荷槍實彈計程車兵站崗,就算差一點的,也有幾個
保安,實在是打死都沒人問的,多少還有個老大爺。 明代也是如此,錦衣衛、東廠之類的自不必說,兵部吏部門前都有士兵看守,然而太子
殿下的門口,沒有士兵,也沒有保安,甚至連老大爺都沒有。 只有兩個老太監。 於是,他揮舞木棍,打了過去。 眾所周知,太監的體能比平常人要差點(練過寶典除外),更何況是老太監。 很快,一個老太監被打傷,他越過了第二道門,向著目標前進。 目標,就在前方的不遠處。 然而太監雖不能打,卻很能喊,在尖利的呼叫聲下,其他太監們終於出現了。 '1356' 接下來的事情還算順理成章,這位仁兄拿的畢竟不是衝鋒槍,而他本人不會變形,不會
變身,也沒能給我們更多驚喜,在一群太監圍攻下,終於束手就擒。 當時太子正在慈慶宮裡,接到報告後並不驚慌,畢竟人抓住了,也沒進來,他下令將此
人送交宮廷守衛處理,在他看來,這不過是個小事。 但接下來發生的一切,將遠遠超出他的想象。 人抓住了,自然要審,按照屬地原則,哪裡發案由哪裡的衙門審,可是這個案子不同,
皇宮裡的案子,難道你讓皇帝審不成?
推來推去,終於確定,此案由巡城御史劉廷元負責審訊。 審了半天,劉御史卻得出個讓人啼笑皆非的結論——這人是個瘋子。 因為無論他好說歹說,利誘威脅,這人的回答卻是驢唇不對馬嘴,壓根就不對路,還時
不時蹦出幾句誰也聽不懂的話,算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 於是幾輪下來,劉御史也不審了,如果再審下去,他也得變成瘋子。 但要說一點成就沒有,那也不對,這位瘋子交代,他叫張差,是薊州人,至於其他情況,
就一無所知了。 這個結果雖然不好,卻很合適,因為既然是個瘋子,自然就能幹瘋子的事,他闖進皇宮打人的事情就有解釋了,沒有背景、沒有指使,瘋子嘛,也不認路,糊里糊塗到皇宮,糊裡
糊塗打了人,很好,很好。 不錯,不錯,這事要放在其他朝代,皇帝一壓,大臣一捧,也就結了。 可惜,可惜,這是在明朝。 這事剛出,訊息就傳開了,街頭巷尾人人議論,朝廷大臣們更不用說,每天說來說去就
是這事,而大家的看法也很一致:這事,就是鄭貴妃乾的。 所謂輿論,就是群眾的議論,隨著議論的人越來越多,這事也壓不下去了,於是萬曆親自出馬,吩咐三法司會審此案。 說是三法司,其實只有刑部,審訊的人檔次也不算高,尚書侍郎都沒來,只是兩個郎中
(正廳級)。 但這二位的水平,明顯比劉御史要高,幾番問下來,竟然把事情問清楚了。 偵辦案件,必須找到案件的關鍵,而這個案子的關鍵,不是誰幹了,而是為什麼幹,也
就是所謂的:動機。 經過一番詢問,張差說出了自己的動機:在此前不久,他家的柴草堆被人給燒了,他氣不過,到地方衙門伸冤,地方不管,他就到京城來上訪,結果無意中闖入了宮裡,心裡害怕,
就隨手打人,如此而已。 如果用兩個字來形容張差的說法,那就是扯淡。 '1357' 柴草被人燒了,就要到京城上訪,這個說法充分說明了這樣一點:張差即使不是個瘋子,也是個傻子。
因為這實在不算個好理由,要換個人,怎麼也得編一個房子燒光,惡霸魚肉百姓的故事,大家才同情你。 況且到京城告狀的人多了去了,有幾個能進宮,宮裡那麼大,怎麼偏偏就到了太子的寢宮,您還一個勁地往裡闖? 對於這一點,審案的兩位郎中心裡自然有數,但領導意圖他們更有數,這件事,只能往小了辦。 這兩位郎中的名字,分別是胡士相、嶽駿聲,之所以提出他們的名字,是因為這兩個人,絕非等閒之輩。 於是在一番討論之後,張差案件正式終結,犯人動機先不提,犯人結局是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