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隨便糊弄的物件,不給他一個合理的答案,他一定不會放過她。
“他說你愛的是他。”唐伯昭微微推開棹歌一些,讓自己可以看到她的臉。他的目光幽深,緊緊地盯著棹歌,似乎想就這樣從她細微的反應中看出事實的真相。
事實的真相當然是棹歌並不愛樓亞軒。不過棹歌也並沒有急切地去否認自己和樓亞軒之間完全沒關係。她是一個極擅於說謊的人,說謊和騙人早已是她生存的一種本能,她深深知道,若想讓別人相信,那麼在十句話裡至少要有八、九句真話,只夾雜一兩句關鍵的謊言就夠了。此時此刻,若她只是急切地去否認必然會讓唐伯昭認為她是心虛,是在掩飾,她……定然是不會犯這種低階的錯誤的。
“我喜歡過亞軒。”開口便是驚人之句,大方地承認自己對樓亞軒並不
是完全無動於衷的。不去看唐伯昭變得有些青灰的臉色,悠悠地繼續下句,“可是,我沒敢愛他。”棹歌從唐伯昭的懷裡完全退了出來,在明亮的妝鏡前坐下。
唐伯昭也在待客的沙發上坐下,腿卻沒有蹺起,他的身體語言表明他其實十分緊張。
“亞軒很可愛。”棹歌的表情顯得有些夢幻,就像想起了初戀情人的少女,這讓唐伯昭的氣息不由自主地變粗,手指緊緊扣在了沙發扶手上。但他並沒有打斷她,只是靜靜地傾聽。“第一次遇見他,是在一場很豪華的酒會上,他是賓客,而我則是清掃地板的服務生。那天,有客人失手打碎了酒杯,我很狼狽地收拾滿地殘渣,滿場的高官顯貴,只有他低下頭看到我手上被割破的傷口,很擔心地對我說,要小心。”棹歌笑了笑,“我抬頭看他,在那麼耀眼的水晶燈底下,他笑得很溫柔,溫柔地就像童話故事裡的王子一樣,灰姑娘的王子。可是——”棹歌的神情驀得一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