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分配很不理想,事實上也算不上什麼“畢業分配”,夏青在武漢一點關係都沒有,就是有一點關係,現在幹了幾十年的老工人甚至是勞動模範都鬧著下崗,夏青一個農村來的學紡織的大專生能有什麼地方可以接受?最後,所謂的“分配”,也就是直接將夏青的人事關係從學校轉到了人才市場,而現在的人才市場比過去的牲口市場還熱鬧,那能輪到夏青一個大專畢業生有市場?後來好不容易有一家公司同意接收,老闆簡直就想把夏青直接培養成“三陪”,說起來是公關部,其實第一關就是要攻老闆這一關。夏青這時候已經是有點見識的了,她心裡一想:每月工資才五百,差不多相當於上次陪金項鍊一次的價錢,陪你要一個月,我發神經了?!
夏青當天就“跳槽”了,白給那個老闆抱了一下。還好,只是抱了一下,算是“見面禮”,還沒來得及進一步“內部公關”,夏青走了。
夏青後來又找了兩家,情況也大同小異,有些老闆其實根本就算不上“老闆”,充其量就是個晃晃。於是夏青的心情糟糕透了,再說錢也花光了,新學期就要來臨,新同學一來,她連住的地方都成問題。說實話,夏青這時候想到阿紅,多少有點“回頭是海”的味道。夏青心裡想,或許我當初應該聽阿紅的,攀上那個瘦廣廣算了?
阿紅要找夏青是有喜事相告:她就要與胖廣廣“結婚”了!“婚”是一定要結的,肚子裡的小孩已經能照得出男女。阿紅是有心計的,這個兒子是她故意“避孕失敗”的成果,如果照出的是女孩,阿紅就不聲不響地做人流,現在照出來是兒子,阿紅就有了“勞保”了。胖廣廣已經以阿紅的名字在武漢買套房子,並且從今以後每月給阿紅三千塊錢“家用”,保證他們母子生活無憂,條件是絕不允許阿紅再到外面與其它男人交往。阿紅答應了,雙方還寫了“協議書”,阿紅堅持在協議條款上加上一定要舉行“結婚儀式”。阿紅說:我不是想給自己爭“名份”,爭也爭不到,但我必須讓我們的兒子有個正式的爸爸,不能讓他成為私生子。最後還是胖廣廣看在兒子的份上做了讓步:“婚禮”照常舉行。不就是照個相吃頓飯嘛,行!反正只要不逼他和老家的結髮夫妻離婚就行了。只要不與結髮夫妻離婚,胖廣廣在家鄉的地位就不會動搖,他與岳父家裡幾兄弟還是好兄弟,生意上照樣相互照顧,有財大家發,和和氣氣,和氣生財,大家發財,發財才是硬道理,發了財了,在北方找幾個二奶是他的本事。 。。
《娛樂城》 三(2)
阿紅希望“結婚儀式”要儘可能正規,只有正規才能珍貴。正規的儀式就要有正規的伴娘。阿紅的朋友基本上全是“雞”,“雞”或許可以做朋友,但無論如何是不能當伴娘的。阿紅也想到回老家去請一個伴娘來,但如果那樣不僅麻煩,而且也很丟面子,不僅老家的姑娘太土,使“婚禮”大失水準,而且更怕土伴娘會把阿紅在武漢的真實情況傳回去。思前想後,阿紅終於想到了夏青。夏青那時候怎麼也算不上“雞”,只是在極度痛苦的情況下酒後與“金項鍊”有過那麼一次,最多算是“失足少女”,用胖廣廣背後跟瘦廣廣的話說,“基本上是處女”,無論如何是不能與“雞”劃等號的。夏青不僅不能算“雞”,而且還是個大學生。阿紅這一輩子是不指望上大學了,但她肯定是要將肚子裡的兒子培養成大學生,如果爸爸媽媽的婚禮上有一個女大學生做伴娘,對兒子未來的成長肯定會有幫助,至少這是一種象徵。
阿紅想定了。就在她翻找夏青的BB機號碼之際,夏青主動Call她了。本來,胖廣廣已經為伴娘準備好一個千元大紅包,阿紅一見夏青是主動找上門來的,並且已經幾乎是走投無路來求自己的,於是馬上就在頭腦中打了幾個滾,把她自己本來求夏青的事改說成是她給夏青一次既賺錢又露臉的機會,紅包自然也縮水一半。儘管如此,夏青仍然感激阿紅,況且阿紅還將自己租的那間房子連同房子裡面的大部分東西都送給夏青,包括剩餘三個月的租金和那個活動式衣櫃。不僅如此,阿紅也將自己的“事業”和“客戶關係”移交給夏青。從這一點上來說,阿紅是個做事善始善終的人,而且表現的很盡職。
阿紅確實盡職,但無論多麼盡職,在“新婚”和懷孕生孩這段時間裡她是不能出去坐檯的,所以,將“業務”暫時移交給夏青或許是阿紅當時的最佳選擇。
根據當時社會上“扶上馬送一程”的傳、幫、帶規則,阿紅在“新婚”之後還是抽空來到原來的出租屋,當著夏青的面一個一個地給老客戶打電話,告訴他們自己“結婚”了,並希望給對方介紹一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