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1 / 4)

西餐的價格 1938年春,長安大戲院的2樓和3樓改建為“長安大餐廳”。按照西洋餐廳的標準裝修佈置,供應西式大菜和套餐,可同時接待上百人。根據現在可以找到的選單,價格如下: 一湯一菜、麵包黃油果醬、咖啡,每份5角; 一湯二菜、麵包黃油果醬、咖啡,每份7角5分; 一湯三菜、小吃、麵包黃油果醬、咖啡,每份1圓; 一湯三菜、小吃、水果、點心、麵包黃油果醬、咖啡,每份1圓2角。 此外,長安冰棒機房(進口現代化裝置)日產冰棒8000支,每支售價3分錢。 酒菜價錢 30年代北平通行的酒主要兩大類:一是燒酒,就是白乾,又稱“高粱燒”,是老百姓都歡迎的傳統酒類;二是黃酒,主要是南方傳來的紹興黃酒,飲用者大多是中上層文人。 北平零賣白乾燒酒的平民化酒店稱為“大酒缸”,經營者多半是山西人。著名的如大柵欄口同豐號,零賣碗酒,以茶碗盛酒,每碗僅20枚銅子(合不到5分錢),酒味之醇厚,堪稱第一。下酒菜有多種多樣,每大碟3枚銅子(不到1分錢);熱菜最貴的有定製“蘇造白魚”,每尾6角。此外食品還有“清水餃子”20個一角錢,俗稱“餃子就酒,越喝越有”;山西館子拿手的“刀削麵”和“撥魚兒”加肉湯,2—3分錢一大碗。 黃酒館子主要賣紹興黃酒,分為女貞陳紹(竹葉青等)和花雕(據知堂老人周作人考證:紹興當地並無花雕之名),以年代定價值的高下,最遠的據說有60年陳紹。價錢最便宜的2角8分一斤,最貴的4—5圓一斤。但在飯莊菜館喝黃酒卻沒有準譜兒了,以字號大小定價,普通的要4角一斤,也就是酒店裡賣2角8分的那一種。除了紹興黃酒以外還有山東黃酒,每斤2角或2角4分錢;酒味淡薄,和山西特產的汾酒,同為“大酒缸”的附屬品。再便宜的有號稱“玉泉佳釀”的北京黃酒,以護國寺西口“柳泉居”和崇文門外“仙路居”最有名,酒價每斤1角7分。 有以麻雀做下酒菜的,1937年1圓錢可買麻雀100只。1圓錢可在東華門大街金華樓吃春餅,帶一大“什錦盒子”的熟肉菜;可在正陽樓吃兩隻上等的“高粱紅”肥大螃蟹,伺候十分周到;還可到“烤肉宛”或“烤肉季”、“烤肉王”飽嘗烤肉,其實只要幾角錢就足夠了。抗戰前夕上海的文化人抗戰前夕上海的文化人

20世紀30年代北平文化人(9)

1939年6月《魯迅風》雜誌有一個簡單的報道:上海的作家按照經濟收支狀況可分為四個等級。現按照這樣的劃分描述如下。 。。

抗戰前夕上海的文化人(1)

四類作家的收入標準 (1) 著名的頭等作家著述多年,作品頗豐;除稿酬、編輯費以外還有出書及增印的版稅,以及其他來源,每月收入可達400圓(合今人民幣12000元),甚至更多。一般住在租界的新式里弄(如大陸新村),房租每月至少60圓甚至上百圓;飲食豐盛,經常請客聚餐或家宴;每週都可娛樂觀劇等;出門乘坐出租汽車,如魯迅(除稿酬外,1927年末—1931年還由蔡元培舉薦兼任“大學院”特約撰述員,每月加300圓)、郁達夫、田漢、巴金(除稿酬外還加文學叢書編輯費每月200圓)、茅盾等。 (2) 二等作家已經成名,稿酬為千字3—5圓左右,可住三間房,每月房租20多圓,生活費至少160圓左右;月收入必須200圓(合今人民幣6000元)左右,如成名後的夏衍、胡風。是一種典型的中間階層生活。 (3) 三等作家小有名氣,稿酬為千字2—3圓;若參加雜誌社可有編輯費;若已開始獨立出書,可有版稅收入。住一層前樓加亭子間,每月房租15圓左右,若住兩間房則月租金20圓以上,生活費120圓(合今人民幣3600元)左右。如丁玲、胡也頻、蕭紅、蕭軍的收入,從四等升為三等;夏衍、胡風(作品主要是譯述稿)、陽翰笙、周揚等一開始也是千字2圓,後來才升為3圓。這表明他們開始進入中層社會,生活小康,比普通市民稍好一些。 (4) 最低的四等作家一般是初出茅廬的文學青年,稿酬為千字1—2圓,開始總是過著獨身生活,或者將妻子家小留在老家,自己單槍匹馬在上海灘頭闖江湖,每月個人生活費以及書刊費約20—30圓。一旦結婚成家,如何維持家庭生活的呢?住亭子間房費10圓,大米、小菜、油鹽煤球等每月伙食費40圓,加上衣服、乘車、應酬(請客吃飯等),每月生活費需要60圓(合今人民幣1800元)左右。仍屬於普通貧民,如葉紫、柔石、沙汀、艾蕪等。 作為參照,30年代上海市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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