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3 / 4)

近乎,就是為了隨時瞭解我們的動向。另外我選了個貧民團長,是個貧農,本來以為他可靠,這人工作也很積極主動,每天來提供情況,還從國民黨那兒搞來了90多支槍。由於我們人少,這些槍帶不走,就沉入村裡的池塘裡。我們開會、打土豪,分田地,走到哪兒都帶著他。沒想到,他也是“小保隊”的,那90多支槍是他用來換取我們信任的“禮物”,沒過多久,敵人包圍我們時,他就悄悄地撈了上來,給敵人了。我們讓他送到梅莊區十六旅炮兵連所在地的傷員也被他在路上殺了。

打土豪,分田地(4)

在本子店,小保隊和青紅幫的勢力很大,如果我們的同志被他們逮住,準沒命啦。文工團的兩個同志就被“小保隊”用石頭砸死了。鮑先志曾經帶著一個連的武裝,和一部電臺路過木子店臺子灣,我們給他彙報了這事,他說:“敵人手中拿的是槍,你們拿的是燒火棍?”他還告訴我,敵人已經殺了我們不少在地方工作的同志,我們要想站穩腳,就要鎮壓他們的骨幹。我們一商量,就把“妞子”的乾媽和那個貧民團長,還有“小保隊”的骨幹和頑固的原保甲長帶到上半區,召開群眾大會,宣判死刑。晚上悄悄地把他們拉到村外,用刺刀把他們捅死了,不敢用槍,恐怕再驚動了“小保隊”。文革中,我為這事還受了批判,說我當年把自己的“貧民團長”殺了。那時在鬥爭緊張情況下就是這樣,副區長,甚至工作隊員就有生殺大權,殺一個貼一個佈告,在上面畫一個大紅勾,就是宣判死刑了。有時也真有點殺多了,所以連基本群眾也躲著我們。

那時天天都很緊張,晚上睡覺,都要轉好幾個地方,六七點到一個地方,###點又得換另一個地方,十點以後再換一個地方,有時一晚要折騰四五次。因為沒有群眾基礎,我們不但要防國民黨部隊、“小保隊”,還要提防老百姓去報告。

有一次,我帶領兩個貧民團長到縣裡開會,縣裡說情況緊急,他們也要轉移。會沒開完,我就帶著人回來了。到了中午,我們組織起來的六七個民兵,嚷著要回去吃飯,我讓他們下去了。等了半個小時,不見他們回來。文工隊員田夫下去找,在半山腰,一個老鄉來報信,說他們過去投“小保隊”了。田夫趕緊回來,周圍的槍聲就響了。我和田夫操起槍就往外衝。我打了兩槍,槍就卡殼了,只能做做樣子。村邊上圍了一大堆人,也分不清是好人壞人,他們喊:“王區長,你過來,沒事!”我肯定不能過去,他們沒拿槍,但不少人手裡拿著扁擔,我一過去就要死在他們手裡。我朝他們喊:“你們不準過來,過來我就開槍。”田夫又打了兩槍,他們害怕了,這才往後退。我們順勢過了河,往對面山上跑。還有一個隊員叫石鴻章,他從另外一條路突圍了。山上松樹密密麻麻的,我和田夫跑散了。但那次運氣不錯,都跑回來了。我心裡難受啊,村裡90%以上是貧農,可就是沒有人幫你,你為窮人打天下,窮人不領情,還帶著敵人來捉你,這最讓人寒心。可是也沒辦法,工作還得做。

過了三個月,我們又到了木子店,有人報告說:“有兩個人,把農會主席的兒子挑了!”我們幾個人就到村裡開會,讓鄉親們都去,那兩個人也來了。大別山就是這樣,你根本分不清誰是好人誰是壞人,特別是“小保隊”,平常也和貧農一個樣,就是腰裡多把槍,冷不防地給你一槍。就是沒有槍,幾個人把你捉住,用石頭也要把你砸死。鄉親們到齊後,我們把大門一關,崗哨放上,事情宣佈了一下,然後把兩人捆起來,拉到外面不到30米,就用刺刀捅死了。

還有“妞子”,年紀小,可吃大苦了。他們有次住在一個村子裡,這裡三面環山,一面是條30多米寬的河水,水深有兩三尺,有的地方更深。大家正在兩間小屋裡忙著燒火做飯,有的忙著拆槍、擦槍。米剛下鍋,組長馬鴻文的加拿大沖鋒槍剛拆開,村背後響起一梭子清脆的機槍聲。哨兵跑來報告:“後山發現了敵人,山溝裡也有敵人。”馬鴻文忙讓大家以最快的速度過河搶佔制高點。他把槍零件含在嘴裡,邊跑邊裝。文工隊員傅蘭英和“妞子”張佩英跟著他向河邊跑。馬鴻文看河水流得急,不遠處就是旋渦,喊著讓她倆往上游跑幾步再下水。誰知她倆沒聽清,跟著下了水。眼看快過來了,“妞子”滑到了一個旋渦裡,只露出了個腦袋。傅蘭英忙去拉她,河邊石頭上長滿了青苔,踩上去很滑,傅蘭英拉了兩下,把她袖子都拉掉了,還沒拉到。後面的“小保隊”已經在喊:“捉活的,捉活的!”“妞子”哭著喊:“蘭英姐,你不能丟下我,你要是帶不走我,就把我打死!”傅蘭英顧不得說話,忙把自己身上的溼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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