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部分(3 / 4)

小說:化霧1 作者:恐龍王

“差不多了。”

柳下溪搖著右手上的指令碼保持著最為平和的心態對小陸道:“去把那邊站著的鐘家志請過來。”

羅琨的神色變了變……

有意思。柳下溪暗想,果然自己的猜測與推理是正確的……

“什麼事?”鍾家志鼻孔朝天。這個人總是一副看不起人的樣子,幼稚得可笑啊,真是有趣的人。

“你進風靈草樂隊有幾年了?”柳下溪讓鄒清荷拿著指令碼與開著的錄音機,他自己認真記口供。

“呢去查查就知道了,何必問偶?”他那口普通話真讓人難受。

“請你回答。啊,你還是先把去換衣服吧,現在還穿著戲服有些不倫不類。”

“仆街。”揚著長髮,鍾家志滿口粗話:“屌呢老母,玩咩也啊。”

“呢罵賓個。呢個仆街。”陳佳俊回嘴,看這情形有可能演化成粗口口水戰。鄒清荷踢了陳佳俊一腳:“咱不能掉自己的價。”

“對對,咱們是文化人,不跟畜生一般見識。”老丁附和。

“去!”柳下溪難得如此嚴厲地對待陌生人,他盯著鍾家志冷冷道。一邊對吩咐其他劇團人員都換回自己的便服,也許是他的氣勢

凌人,沒有人提出異議,畢竟戲服還不如自己平常穿的衣服來得保暖與舒適。

“柳大哥是要找出老大碰到的那個人麼?衣服上有焦痕的那個?”站著累人,鄒清荷拉著柳下溪坐在觀眾席上,整個場館沒人收拾

,有著繁鬧過後的凌亂。

“嗯。不錯。這邊的事我想早點結束。拖著累人。”

“他們做這種事會以什麼罪名起訴?”

“證據收集齊全之後他們將會引渡回香港,得看許螢螢的傷勢有沒有生命危險。如果她死了;Rin他們的罪就重了,甚至有可能會告

他們謀殺。如果她沒有生命危險,那就要看她怎麼來起訴他們了。香港的法律是參照英國刑法的,他們犯的事不會在北京受審。許螢螢

手臂上的刀傷以及木令的人在哪裡……清荷,老實說吧,這案子給我的感覺……非常怪異,好象一切都給扭曲起來。”

“扭曲的怪異?”鄒清荷不懂這話是什麼意思。

“一切都不對勁。”

“呵呵,下溪,你這是職業病。”柳逐陽坐在他們旁邊,聽他這話恥笑他:“本來是簡單的人事兒經過你這複雜的腦袋,事情就給

變複雜了。落了案把他們往香港一送,是死是活由著他們折騰去不就好了麼?”

“你那是囫圇吞棗不求甚解的作法。”湊過來的老陳老丁聽到這一碴兒,陳佳俊哧鼻道。

“小屁孩的,懂什麼。”柳逐陽瞧不起這些乳臭未乾的少年一別裝大人的熊樣。

“柳哥,說說這案子吧。”趙智超是他們幾人中最安份守已的一個,幸好他的聲音還沒被淹沒在眾人的喧譁裡。

“這個案子啊……這個案子雖然怪異卻不難理解。許螢螢受了傷以昏迷狀態出現在場館裡。可以從這個結果來推算事件的前因,這

個前因講的是犯罪者是陌生人還是熟人。我們先假設是陌生人所為:一般來說陌生人犯案有四種:為錢啦、為美色啦、受人委託啦或者

是偶然犯案。許螢螢是美女,她這樣的容貌被不懷好意的人盯上是有可能的。但我們從她身上的傷來看,這個可能性不大。為色犯案的

陌生人在禁錮她或者在她昏迷的時候更直接是對她性侵犯。女警員對她初步檢過傷並沒有發現她身上有性侵犯的痕跡……”

“停,停停,柳哥,雖然你的看法是正確的但也不能排除對方有可能在禁錮期間對她產生愛慕之心啊。然後在許螢螢的請求下送她

來看她關心的音樂劇啊,所以她就出現在這兒。”陳佳俊舉著手插話,他不是故意要跟柳哥做對的,畢竟也存在著這種可能性嘛。

“呵呵。”陳佳俊的話還真的難住了柳下溪。他不是那種容易一見鍾情的人,無法想象陳佳俊的假設。但柳下溪畢竟是柳下溪,他

是斷案者不是言情小說的述說者:“你忽略了一點,她身上的傷不可能是愛慕者的行為。傷了她的人有殘虐的心態,這樣的人怎麼會純

潔到面對美色而不侵犯她?為色犯案的可能性被我否決了。剩下的是為錢或者偶然事件。至於受人委託行兇,那委託的人必也是熟悉許

螢螢的人,在動機上我把它歸類成熟人的犯罪裡面。說到為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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