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靴子上劃燃了一根火柴,舉起來照著牆壁。
“瞧瞧那個!”他得意地說。
我前面說過,牆上的花紙已經有許多地方剝落了下來。就在這個牆角上,在有一大片花紙剝落了的地方,露出一塊粗糙的黃色粉牆。在這處沒有花紙的牆上,有一個用鮮血潦草寫成的字:
拉契(RACHE)
“你對這個字的看法怎麼樣?”這個偵探象馬戲班的老闆誇耀自己的把戲一樣地大聲說道,“這個字所以被人忽略,因為它是在屋中最黑暗的角落裡,誰也沒有想起到這裡來看看。這是兇手蘸著他或者是她自己的血寫的。瞧,還有血順牆往下流的痕跡呢!從這點就可以看出:無論如何這決不是自殺。為什麼要選擇這個角落寫呢?我可以告訴你,你看壁爐上的那段蠟燭。當時它是點著的,如果是點著的,那麼這個牆角就是最亮而不是最黑的地方了。”
葛萊森輕蔑地說:“可是,你就是發現了這個字跡,又有什麼意義呢?”
“什麼意義嗎?這說明寫字的人是要寫一個女人的名字';瑞契兒';(Rachel),但是有什麼事打攪了他,因此他或者是她就沒有來得及寫完。你記住我的話,等到全案弄清楚以後,你一定能夠發現一個名叫';瑞契兒';的女人和這個案子有關係。你現在儘可以笑話我,福爾摩斯先生;你也許是非常聰明能幹的,但歸根結底,生薑還是老的辣。”
我的同伴聽了他的意見後,不禁縱聲大笑起來,這樣就激怒了這個小個子。福爾摩斯說:“實在對不起!你的確是我們三個人中第一個發現這個字跡的,自然應當歸功於你。而且正如你所說的一樣,由此可以充分看出,這字是昨夜慘案中另一個人寫的。我還沒來得及檢查這間屋子。你如允許,我現在就要進行檢查。”
他說著,很快地就從口袋裡拿出一個捲尺和一個很大的圓形放大鏡。他拿著這兩樣工具,在屋裡默默地走來走去,有時站住,有時跪下,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他全神貫注地工作著,似乎把我們全都忘掉了;他一直在自言自語地低聲咕嘀著,一會兒驚呼,一會兒嘆息,有時吹起口哨,有時又象充滿希望、受到鼓舞似地小聲叫了起來。我在一旁觀察他的時候,不禁想起了訓練有素的純種獵犬,在叢林中跑來跑去,狺狺吠叫,一直到它嗅出獵物的蹤跡才肯甘休的樣子。他一直檢查了二十分鐘,小心翼翼地測量了一些痕跡之間的距離;這些痕跡,我是一點也看不出來的。偶爾他也令人不可思議地用捲尺測量牆壁。後來他非常小心地從地板上什麼地方捏起一小撮灰色塵土,並且把它放在一個信封裡。接著,他用放大鏡檢查了牆壁上的血字,非常仔細地觀察了每個字母。最後,他似乎很滿意了,於是就把卷尺和放大鏡裝進衣袋中去。
他微笑著說:“有人說';天才';就是無止境地吃苦耐勞的本領。這個定義下得很不恰當,但是在偵探工作上倒還適用。”
葛萊森和雷斯垂德十分好破地、帶著幾分輕蔑地一直看著這位私家同行的動作。他們分明還沒有明白我現在已經漸漸理會了的——福爾摩斯的每個最細微的動作都具有它實際的而又明確的目的。
他們兩人品聲問道:“先生,你的看法怎麼樣?”
我的同伴說:“如果我竟幫起你們來,我就未免要奪取兩位在這一案件上所建樹的功勞了。你們現在進行得很順利,任何人都不便從中插手。”他的話中滿含譏諷意味。他接著又說:
“如果你們能把偵查的進行情況隨時見告,我也願盡力協助。現在我還要和發現這個屍體的警察談一談。你們可以把他的姓名、住址告訴我嗎?”
雷斯垂德看了看他的記事本說:“他叫約翰·欒斯,現在下班了。你可以到肯寧頓花園門路,奧德利大院號去找他。”
福爾摩斯把地址記了下來。
他說:“醫生,走吧,咱們去找他去。我告訴你們一樁對於這個案件有幫助的事情。”他回過頭來向這兩個偵探繼續說道,“這是一件謀殺案。兇手是個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當中年。照他的身材來說,腳小了一點,穿著一雙粗平方頭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煙。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輛四輪馬車來的。這個馬車用一騎馬拉著,那騎馬有三隻蹄鐵是舊的,右前蹄的蹄鐵是新的。這個兇手很可能是臉色赤紅,右手指甲很長。這僅僅是幾點跡象,但是這些對於你們兩位也許有點幫助。”
雷斯垂德和葛萊森彼此面面相覷,露出一種表示懷疑的微笑。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