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2 / 4)

李公甫躬身離開,一揮手:

“兄弟們,上,逮捕妖人,一個也不能跑了!”

許仙、阿寶緊緊的守在門口,看著明晃晃的刀兵,臉色蒼白,被嚇得毫無血色。

“且慢!”

李勇快步走到門前,道:

“這裡是嬌容小姐的閨房,你們也要進去嗎?”

“捉拿妖人,任何地方都要進?”

陳大少臉上露出一絲殲笑:

“就算是嬌容小姐的閨房也不例外,相信嬌容小姐深明大義,一定會理解的。”

“那好,你說這裡有妖人,要搜捕,你可有縣令大人的搜捕憑證?”李勇絲毫不讓,站在那裡,目中神光熠熠:

“想要搜這裡,也可以,拿出憑證來,否則,我定然會告你們一個私闖民宅的的罪。”

一回頭,向阿寶問道:

“阿寶,你時常跟公子讀書,可知道私闖民宅是什麼罪?”

“私闖民宅,亂刀砍死,也是死有餘辜。”

“哈哈哈-----”

聽了這話,李勇仰天一聲大笑:

“李捕頭,拿出來你的搜捕憑證來?否則,今天這事,不要怪我不給你面子。”

“搜捕證?”

李公甫對這東西,當然熟悉,只是今天根本就是陳大少私自讓人來的,哪裡有什麼搜捕憑證,聽了李勇的話,頭上頓時汗水橫流。

私闖民宅這罪,說大不大,說小不小。

主人對私闖民宅的人,可以一笑而過,也可以亂刀砍死!

“憑證?”

陳大少的笑聲嘎然而止,陰沉沉的道:

“我陳大少就是錢塘縣令的公子,也不能算是憑證嗎?”

“搜捕證乃是國家的律法象徵,代表著朝廷的尊嚴。”

李勇嘴角一撇:

“你陳大少又算是什麼東西,也可以代表朝廷的尊嚴嗎?”

“你---鄉村野夫!”

陳大少惡狠狠的瞪了李勇一眼:

“你敢罵我,李頭,給我照死裡打!出了事,我負責!”

“這----”

李公甫訕訕一笑:

“少爺,這不符合規矩!”

“規矩,什麼是規矩,少爺我就是規矩。”

陳大少叫囂道:

“你只要記住,錢塘縣令是我爸,那我就是錢塘的規矩。”

“恕屬下不敢從命!”

李公甫一摘頭頂捕頭帽:

“若是公子沒有搜捕證,而逼迫屬下的話,這捕頭的位置,還請公子另請高明吧!”

“李捕頭,你難道打算不聽命行事。”

陳大少眼睛如毒蛇一樣,陰沉的看著面前的李勇、李公甫:

“有一句話你們或許忘了吧,破門縣令滅家令尹”。

第二十八章:收場

自古以來,窮不跟富鬥,民不跟官鬥。

然而,李公甫卻不在乎。

他是一個人,父母早已亡故,只留下一個大宅院。

現在的他,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

身無牽掛的他,有底氣橫行於世。

聽了陳大少的話,李公甫脖子一挺:

“聽命,聽誰的命,我李公甫是朝廷命官,只奉縣太爺的命令列事,你算是什麼東西,朝廷的律法才是錢塘的規矩。”

“你就是錢塘的規矩,這樣的話,就算是縣太爺,他都不敢說。”

既然撕破臉,李公甫也不給陳大少留下絲毫面子,身上的甲冑一脫,哐噹一聲扔在地上:

“這捕頭,老子不幹了,你愛找誰找誰去!

“這裡有妖人做法,李捕頭,你真的要袖手旁觀?”陳大少看著耍無賴的李公甫,臉上陰沉的可以擰下水來:

“我可以不計較你剛才的莽撞,現在,為了錢塘百姓的安危,我命令你,立刻行動,對妖人進行斬首!”

“這---?”

李公甫心中有些掙扎、疑惑。

“放屁!”

李勇在一旁怒道:

“陳大少,你口口聲聲說這裡有妖人,你有什麼證據,這地方,你要是搜不出來證據,私闖民宅的罪,你可敢認?”

啪!

陳大少一巴掌打在李勇的臉上:

“一個奴婢,也敢這樣給我說話,你家主人,沒有教過你禮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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