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羅廳,這件事情,當然不能就這樣算了,你放心,這件事情,包在我身上,把我們羅廳的兒子傷成這樣,而且還是個畜生給傷的,要是就這樣算了,還有沒有天理,有沒有王法?”趙國民一副十分氣憤的樣子說道。
“嗯,你這些話倒是說的還在理。”羅旭光說道。
本來因為趙國民的關係,兒子羅陽是被羅旭光送到華京市來鍍金的,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兒子竟然喜歡上了這裡的一個女民警,而且還是一個什麼政法委書記的女兒。
這倒是無所謂,一個地級市的政法委書記的女兒,配上自己的兒子,倒也不辱沒了身份,但是關鍵是,人家根本就不喜歡自己的兒子。
而自己的兒子,還傻乎乎的,竟然不會省廳,非得在這個地方耗著,這都耗了快三年了,也沒有追上人家。
現在倒好,弄的直接上被一條瘋狗給咬的差點毀了容,而人家那個女孩子,還是一點也沒看上自己兒子,還聽說人家已經有男朋友了。
這也太*蛋了,自己的兒子,那可是典型的高富帥富二代,那個女孩子也太沒眼光了,從另外一個方面講,也說明自己兒子太沒眼光了,這樣的女孩子,連點最起碼的眼光都沒有,自己兒子怎麼會看上她呢。
既然沒戲了,你趕緊走啊,回省廳,以自己的關係,那還不是想跟哪個領導的女兒好就跟哪個領導的女兒好啊,可是兒子就是認死理,竟然就非得在這裡耗著。
現在倒好,人沒追到,自己也被瘋狗咬了,你說這可怎麼辦啊?
羅旭光是越想越生氣,越想越覺得自己吃了虧,兒子被咬了,那個女孩子沒追到,而咬人的狗的主人還沒賠償。
自己也是這樣就回省廳了,那以後自己還要不要混了?
所以,羅旭光副總隊長,一定要在華京市找回點面子來。
當然了,面子找不回來,在快感上,找回來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