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堡壘。神臂弩在這樣的環境裡最能發揮自己的作用。強勁的動力讓每一個冒頭的交趾人都成了靶子。
“野叟大師。那些交趾人為何一定要隨著林間道路追過來,難道就不能從兩側繞過去再攻擊我們嗎?”
已經倆天了,輕裝簡從的交趾人到底追上了雲崢。本來很擔心交趾人繞過自己去攻擊前面的商隊和後勤營,結果他發現那些交趾人從不插隊,就這樣死死地咬住自己不放,總是從後面發起進攻,這和送死差不多。窄窄的林間小路雲崢覺得有十來把神臂弩就完全可以克敵制勝了。
野叟穿上衣服之後就多了一份古意,憂愁的對雲崢道:“這就是道路的價值,所謂的道路就是森林中最安全的一條線,有了這樣的道路,野獸蛇蟲都不會輕易來到這些道路上,沒有沼澤,沒有瘴氣,是最適合人透過的地方。
我現在很擔心啊,交趾人已經知道我們在幫助你們,今後恐怕很難在交趾立足。”
雲崢奇怪的看著野叟道:“你們在升龍城搶糧食,搶女人的時候人家早就知道你們的來歷了,再說你們的樣子特殊,瞅一眼之後想要忘掉都難,就算你們蒙上臉也一樣。既然參加了搶劫,你們就該有被發現的覺悟才是啊!”
野叟還想說話,就聽見樹林裡傳來嗶嗶的哨子聲,那些陰魂不散的交趾人又追過來了,雲崢和野叟都躲在戰象背上的大盾圈裡,聽著外面弩箭的鳴響繼續討論這些話題。
弓弦的聲音響了一柱香的時間之後,就被大象慢吞吞的腳步甩在了後面,交趾人的弓箭夠不到的地方,正是神臂弩發威的距離。
“其實你們可以到大宋來討生活,因為有這一次的功勳在手,官府都會善待你們的。”雲崢總覺得應該再來一趟交趾,如果每隔一二十年來一趟交趾收割一下財物還是不錯的,所以他很想籠絡住野叟和高棉族。
“呵呵,我們是森林的子孫,就該生活在森林裡,離開森林我們會死掉的。”野叟回答的很認真。
想想也是,一個民族如果沒有了自己的特色,確實會消失的無影無蹤,尤其是面對漢族這個有著強大同化能力的種族,其它小民族確實不該和他靠的太近。
“你不願意我也沒法子,既然你們喜歡住在森林裡,那就儘量的住在靠近大宋這邊的森林裡,萬一你們有危難的時候,我也好幫你,野叟大師,這一次非常的謝謝你,沒有你們就沒有我們此行的輝煌。(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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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修仙有三好:長生、美男、吃得飽!
修仙路摸爬滾打,某二呆恍然若悟:不求笑傲天地,但求逍遙隨心!
於是,對某男桀桀怪笑:“美人兒,爺看上你了,私奔吧!”
這是一個修仙門派裡賣萌二呆女主,和背景神秘武力強大的修真帥哥【私奔】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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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還寫過《霸道學長愛上我》《我的女友是野人》等快本作品。
第六章流言(為盟主孤寂到永恆加更)
到了第一個驛站的時候,雲崢打算給後面的追兵一個教訓,野叟的族人早就告訴他後面的追兵並不多,而且那些追兵的糧食已經被他們偷走了好多,既然如此,這些人就沒什麼可怕的。
雲崢的大軍在森林裡走動每隔一百里就需要建立一個驛站用來修整一下,補充食物和水,這些交趾人揹著乾糧袋子就敢追進叢林,這樣的勇氣讓雲崢佩服的五體投地。
不帶吃的和水能在森林裡活著的好像只有這些猴子一樣的高棉人,他們的腳掌都已經快要變成猴子了,至少雲崢就沒見過那個人的腳底板可以圍成一個半圓摳住大樹的。
一兩個人的水源好辦,砍一種樹藤就能解決,那種樹藤不太多,只要拿刀子砍斷,就會有清水流出來,味道不錯,清甜可人。
但是好幾千人喝水的問題就不是一兩根藤條能解決的,別看森林裡到處都是水窪,但是那些水要嘛有毒,要嘛裡面有寄生蟲,只要喝幾口,短短几天那些蟲子就會在你的腸胃裡孵化出來,用不了多久,你的肚子就會變得很大,最後被蟲子吸乾全身的營養而死。
不要說森林裡的水了,就連天上掉落的雨水有時候都會有問題,在這樣的環境裡,李日尊還派兵追殺,完全就是讓這些人送死的,是為了堵交趾人的嘴,免得別人說他不救援自己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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