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1 / 3)

小說:第十三條校規 作者:開蓋有獎

“11年前你做過什麼,你我心知肚明,今晚半夜你要是不去,明天你就等著警察上門抓你吧。”沈風說完就走,偷偷回頭看了看,洪敬芳正在原地發怔,顯然剛才他的話起作用了,嘿嘿,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向華要是真的清白,也就不會那麼害怕了。 。 想看書來

26、善惡終有報(二)

傍晚,沈風再次扮演洪敬芳弟弟的角色,給鄭林打去電話,告訴他,姐姐在一號樓等他,如果他不去,11年前的事就要曝光,何去何從讓他拿主意。從鄭林說話的口氣看,顯然他被嚇著了,說話聲有些抖。

掛上電話,沈風看看幽暗的天空,今晚將要發生什麼呢?

捱到半夜,沈風穿衣起床,來到一號樓,一進去,就聽洪敬芳死亡的教室裡傳來女人的慘叫聲,他暗叫不好,剛跑過去,教室裡霎時安靜,一開門,血腥氣飄過來,他用手機一照,魂飛魄散。

向華倒在血泊中,腦袋上還汩汩地冒血,表情發狂,眼珠子都要鼓出來了,她的旁邊,冷冷站著渾身是血的鄭林,像凶神惡煞地嘿嘿笑著,盯著沈風,抬起右手,露出寒光閃閃的匕首,陰森森地說:“我殺了你姐,再殺了你,就再也不會有人懷疑我了。”

沈風的全身都在冒冷汗,強忍著恐懼,指著地上的屍體,“她不是我姐,是向華。”

鄭林不信,再低頭看,熒光下,他臉色慘綠,像個惡鬼似的,這時,沈風手上的手機也滅了,等他按鍵讓它亮起來,鄭林瞪著沈風后面,步步後退。

後面有東西?沈風膽戰心驚地回了下頭,什麼也沒有。

鄭林痛苦地嘶喊著:“洪敬芳,不……不,千萬別殺我,千萬別殺我!”

沈風又回頭,除了黑糊糊的門口,沒人進來,也沒人出去,更沒有洪敬芳出現。

“不要過來!你不要過來!”鄭林中邪似的亂喊亂叫,突然,眸子裡射出兩道綠光,瘋了一樣跑向講臺的方向,沈風還以為他要逃跑,沒想到錯了,他根本不想跑,而是一頭撞向黑板,衝擊力之強讓人觸目驚心,他的腦袋一下碎了,紅的白的一起滾了出來。

沈風釋然,自己的任務完成,洪敬芳復仇成功。

第二天,沈風匿名報警,警方經過現場勘察,認定向華為鄭林所殺,匕首上的血跡是她的,指紋是他的,可鄭林的死因令人費解,初步認定他殺人後畏罪自殺。

校長鄭陽得知訊息,眼睛一翻昏死過去,鄭林可是他的獨生子啊,這個打擊對誰來說都是致命的,只有沈風清楚,鄭林真正的死因是什麼,令他意想不到的是,鄭林的驚世一撞,把牆壁撞出一個口子,裡面是空心的,露出一條人的大腿骨,這一下全校譁然,有人報警,警方將整面牆砸開,不禁目瞪口呆,牆壁裡夾著一具屍體。

鄭林一死,還捅了這麼個婁子,鄭陽被迫站出來,接受警察的詢問,有人把屍體封進教室牆裡,這麼大的事,學校不可能不知道吧,問題是,鄭陽確實不知道,乾著急說不上話,沒準哪個殺人犯趁寒暑假學校沒人,偷偷把屍體藏在牆裡,可這麼明目張膽的事,學校的人不可能不知道啊,再說了,哪個殺人犯愚蠢到要把屍體藏在學校的牆裡?

鄭陽無奈,把責任推給下級領導,讓他們全權調查此事,自己先抽身而退。

警方在死者幾乎破成襤褸的衣服裡,翻出學生卡,上面寫著洪敬芳的名字,這一下真相大白,失蹤11年的洪敬芳,早死了。

兇手是誰,成了案件最大疑點,也不知是誰曝料,當年真兇正是花花惡少鄭林,幫兇就是向華,警察一翻舊賬,也初步將犯罪嫌疑人鎖定在鄭林上面,可二人雙雙死於封存洪敬芳屍骨的教室裡,這能是巧合?

這一切都說明了一件事:洪敬芳復仇成功。雖然警方不願這麼承認,也不得不這麼想,是洪敬芳令他們反目成仇,導致鄭林殺死向華後,採取極端方式自殺。

27、夜幕下的人影(一)

晚上,沈風拉著張冬天去浴池洗澡,在更衣室,沈風留意到,張冬天的脖子上掛著一串用短小的骨頭串起來的項鍊,好奇地問:“這是什麼?”

張冬天輕描淡寫地說:“人骨魔鬼草項鍊。”

沈風皺皺眉頭,“名字怪怪的,看起來還有點嚇人。”

“你不懂,這個能避邪。”

沈風笑了笑,才不相信那些所謂能避邪的東西,心理作用而已,真正能起作用的,是人的情緒。

他脫了個精光,把衣服塞到櫃子裡,鎖好,拿起洗漱用品,招呼張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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