哧呼哧喘了好一會氣,林暮也不搭理他。
最後還是他自己給自己找了臺階下,他從公文包中拿出一份檔案來遞給林暮,“這是合同,籤吧。”
“你等等,既然是合同,我總要檢查一下。”這是林暮上個世界做了律師遺留下來的後遺症,對於合同特別的敏感。
她簡單地翻看著這份合同,合同的大致內容就是說厲北爵先生會支付給白清清小姐十五個億,要求白清清和厲北爵先生於結婚後的第三個月簽署離婚協議,並且不得要索要任何財產。
看完她在心裡暗自吐槽,這不就是一份無效合同嗎?她早就查過了,這個位面和上個位面的法律體系是一樣的,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權利,婚姻自由既包含結婚自由,又包含了離婚自由,這份協議違背了婚姻自由的法律。
如果拿到法庭上面去,在司法層面,這是沒有任何效用的協議。
她也想不明白厲北爵怎麼就能擬出這樣的一份合同來呢?他沒有找律師嗎?還是說他真的當自己在這裡是能隻手遮天是土皇帝啊?
等等,如果拿到法庭上面去……林暮突然有了新的想法。
或許她可以狠狠坑厲北爵不止十五個億。
她跟厲北爵結婚以後,歷北爵一定還會和鄧瀟瀟糾纏不斷,鄧瀟瀟還會來找自己示威,這是劇情裡面一定會發生的事情。
而自己如果儲存下來厲北爵婚內出軌的證據,自己可以要求歷北爵淨身出戶,就算不能讓他淨身出戶,自己在財產的爭奪上也有很大的空間,至少可以拿走厲北爵一半還多的婚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