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答覆好嗎?”
錢總爽快答應:“可以的,夏律師,你好好考慮一下。我是真心覺得你不應該一直屈居於人下,你應該自己開一間律所。像你這樣不怕麻煩、真心為客戶著想、為客戶爭取最大利益的律師,我很欣賞,我覺得你能做成大事。”
送走了錢總,林暮開始認真思考這件事情。
如果可以有一間自己的律所,自己為自己工作,那肯定是再好不過的。
不過具體這件事情還是要看夏蓁怎麼做決定,林暮也不好替她做決定。
週一開例會的時候,李主任宣佈了決定:“根據我和董事會的再三商議、審慎決定,最終我們決定今年破格提拔兩位高階合夥人,就是我們的夏蓁律所和蔣士彬律師。兩位律師在劉宏茂一案上的表現都非常好,尤其是蔣士彬律所準備的請願書。並且,蔣士彬律師拿下了盛超集團這個大客戶,夏蓁律師也拿下了明覺集團這個大客戶。在明覺集團告秋水影視侵權一案上,夏蓁處理得特別到位,引起了很好的社會反響。”
眾人鼓掌。
終於坐在了高階合夥人的位置上,林暮卻沒有如自己料想的那樣特別激動。
她還在糾結錢總提供給她的這個機會,她擔心自己的等待會讓這個機會消逝。
還好,在林暮糾結怕任務結束太晚,夏蓁回來會耽誤這件事的時候,陳沅芷給她帶來了一個好訊息:“暮暮,任務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