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漂亮姐姐之律政俏佳人(二十七)(1 / 2)

快穿之主角光環粉碎機正文卷第256章漂亮姐姐之律政俏佳人“《律師法》二十六條規定了,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應當為聘請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聘請人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聘請人的合法權益。”林暮開始背法律條文了,“還有,《律師法》第27條規定了,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的,應當在受委託的許可權內,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原來,吳律師當律師,竟然連《律師法》都沒有讀過,竟然都不知道我們律師就是要為當事人服務的。”林暮故作驚訝地感慨著。

“可是你的當事人做錯了,你為了錢就一點都不管正義了嗎?你們難道就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嗎?”吳媛倒是一臉的正義。

林暮扶額,她終於明白為什麼蔣士彬提到吳媛那麼無奈了。

她反駁回去:“那我們總不能拿人錢財,替人添堵吧?作為律師,我們的職責就是保護當事人的利益,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權益。”

蔣士彬和林暮倒是心有靈犀,他接著林暮的話說:“就連犯罪嫌疑人都有權利請律師為他進行減刑甚至無罪辯護。如果按照吳律師說的,做錯了的人就不能請律師,律師也不能為他們辯護,那麼他們的權利又有誰來保障?”

吳媛被氣得一時口不擇言說出真相:“你們知道嗎?唐叔叔他兒子破產了,他之前買保健品花了一百多萬,他現在需要要回這一百多萬,並且得到賠償。不然他們家就過不下去了。你們現在的所作所為就是在逼死唐叔叔。”

她的話倒是印證了林暮的猜測。

說完這句話,吳媛才覺得不妥,慌忙捂上自己的嘴。

她說錯話了,她這話一說出來,就是他們不得不和解的理由,林暮和蔣士彬大可以因為這個壓縮和解的條件。

“吳律師,你不應該做律師,你應該去做法官,那樣才能永遠站在正義的一方。”丟下這句話,林暮就頭也不回的走了。

她心裡其實有很大的觸動,但是表面上她必須表現得很專業,沒有一絲一毫的破綻留給對方律師。

坐在車上,蔣士彬和她吐槽:“你算是明白我為什麼一提起她就是一言難盡的那副表情了吧。”

林暮撇撇嘴:“明白了,她就拿自己當正義使者看。”

“滿嘴的公平正義,真以為她自己是天使,要拯救眾生啊。”蔣士彬搖搖頭。

“不過她也不是盡給人添堵了,也是她說漏嘴的,對方目前有必須和解的理由,所以我覺得我們可以再壓一下和解協議的條件。”他輕笑一聲,顯然心情不錯。

林暮沒有說話,她知道蔣士彬是最專業的做法,律師不是來普度眾生的。

“行了,你決定吧,這個案子本來也是你拿大頭,你拿主意就好。”林暮頭靠著車窗,興致缺缺。妙筆閣

蔣士彬嘴角勾起一抹笑意,這個案子看樣子是十拿九穩了。

不過很可惜,在和解協議沒有籤之前,沒有什麼十拿九穩。

就在蔣士彬準備和解協議準備得熱火朝天的時候,一個噩耗傳來了。

張遠那邊提出了新的證據,他申請法院進行強制調查,孫總旗下保健品的子公司涉嫌傳銷。

“傳銷?”林暮懵了,“孫總那麼大的企業,怎麼會涉及傳銷?”

“也不知道是誰給他們出的主意,拿出了這個法子。”蔣士彬直覺覺得:“一般律師面對這種問題都想到的是虛假宣傳,我覺得只有師哥會想到這個破局的方法。”

“我想我們必須去孫總公司再次調查一次了。”林暮表情嚴肅:“這次一定要想辦法拿到孫總上次不願意給我們的那個經營模式。”

到盛超集團的時候,孫總正站在辦公室裡發飆。

蔣士彬在林暮前面走進去,孫總劈頭蓋臉的一沓檔案救向他扔了過來,“你在做什麼?你這麼多天在做什麼?你讓人家現在又說我是在搞傳銷,我們公司以後要不要發展了?”

“孫總,之前他們提出和解,是您自己不願意和解的。”林暮替孫總回憶了一下之前的事情。

孫總臉上有些掛不住。

林暮接著道:“孫總,我們今天在這裡不是向您負荊請罪、讓您發洩情緒的。我們是來解決問題的。我們到目前為止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已經盡到律師應盡的責任。現在我們希望您能夠給我們提供一些證據,所以請您回答我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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