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在此情況下,成都飛機制造公司在J…10B的基礎上推出了J…10C。
與J…10B相比,J…10C採用了推力更大地“太行10…2”型發動機,最大推力提高7%、達到142千牛;機體大量採用鋁合金與複合材料,空重減輕220千克,疲勞壽命達到8500小時;採用為J…15研製的有源相控陣電子掃描雷達,對空最大探測距離達到270千米,具有多工模式;增設電子吊艙專用掛點,能夠攜帶鐳射指示吊艙、戰術地形匹配跟蹤吊艙、毫米波對地探測雷達吊艙,對地/海打擊能力大大提高。
透過這些改進,J…10C地作戰效能全面超越第三代戰鬥機,達到三代半戰鬥機的水平。
因為大量採用了為J…15開發地新裝置,所以J…10C的價格比J…10B高出近50%。
成都飛機制造公司原本希望空軍與海軍航空兵能夠採購至少200架J…10C,2016年初,空軍與成飛搭成了意向採購合同,付了大約5億的研製費用。結果,中日東海戰爭徹底改變了J…10C的命運。
在這場戰爭中,J…10、J…11與J…13等三代與三代半戰鬥機與F…22的交換比為11比1!
雖然實際戰果在8比1左右,但是如此巨大的差距讓空軍與海軍航空兵決心不再採購三代與三代半戰鬥機,而是加大第四代戰鬥機的投入,讓J…14與J…15儘快完成研製工作,投產服役!
結果,成飛投入J…10C的20億研究經費只收回了5億元。
作為“補償”,空軍與海航在去年年底先後與成飛簽署協議,將所有的J…10與J…10B戰鬥機按照J…10C的部分標準進行改進,兩筆合同的總價值達到了220億元,成飛能夠從中獲得大概10億元地利潤。
這仍然無法抵償成飛的損失,只能迫使成飛在國際市場上推銷J…10C。
伊朗提出採購J…10C,也不算什麼過分要求。
問題是,J…10C上有很多不能出售的先進技術,成飛向國外推銷的J…10C其實是簡化版本,比如發動機仍然採用了J…10的“太行10”,推力僅有133千牛。
經過磋商,雙方最終達成協議。
共和國在J…10C地基礎上,按照伊朗提出的要求進行改進(主要將一些介面換成伊朗空軍的標準),以3500萬美元的單價、配套裝置與武器彈藥另算的方式向伊朗出售48架單座型與12架雙座形J…10I。合同總價值38億美元。
簽署正式合同時,藺慕華同意了伊朗的一個額外要求,以石油支付軍購款項。
隨後,伊朗空軍還訂購了72架FC…1型戰鬥機、24套遠端防空系統與36套近程防空系統。這三筆合同地總價值達到了68億美元,仍然以石油支付購買款項。
伊朗空軍的採購談判結束的時候,陸軍與海軍的採購談判也已結束。
出售陸軍裝備的問題並不是很大,三筆買賣總價值27億歐元,藺慕華同意以歐元進行結算。
海軍談判遇到地問題最大,主要集中在潛艇上。
伊朗提出購買共和國海軍裝備的AIP常規潛艇,結果被一口拒絕。經過多輪磋商,最終達成協議,共和國按照伊朗提出的技術要求,對現有的最先進的AIP常規潛艇進行改裝,首艇在共和國武漢造船廠建造,後3艘則以提供散件的方式由伊朗造船廠組裝。
當時,最大的問題是AIP系統與重型電動魚雷。
共和國地AIP系統都以“龍翔電池”為基礎,提供給伊朗的則是民用複合蓄電池的加強版,不但比軍用型號的效能差了很多,還採用了更嚴格的封裝方式,伊朗不能自行拆解維護。重型電動魚雷地核心技術也是“龍翔電池”,為了避免重要技術流失,提供給伊朗的重型電動魚雷仍然採用加強版地複合蓄電池,效能降低了不少。
海軍裝備採購談判的另外一個問題就是款項何時支付。
伊朗只答應在交貨前支付25%地定金,在交貨之後再支付剩餘的75%。因為戰艦與潛艇地建造週期達到好幾年,誰也不能保證幾年之後伊朗還有能力支付購買款項,所以藺慕華要求伊朗支付至少75%的訂金,如果伊朗違反合同約定,只償還總款項25%的訂金,其餘將作為合同違約金支付給“中重公司”。
經過艱難的談判,伊朗最終答應提前支付40%的定金,違約後全部賠償給“中重公司”。
如同拒絕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