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帝元康四年十二月,大霧。帝時昏眊,政非已出,故有區{雨瞀}之妖。
元帝太興四年八月,黃霧四寒,埃氛蔽天。
永昌元年十月,京師大霧,黑氣貫天,日無光。
明帝太守元年正月癸巳,黃霧四塞。二月,又黃霧四塞。是時王敦擅權,謀逆愈甚。
穆帝永和七年三月,涼州大風拔木,黃霧下塵。是時,張重華納譖,出謝艾為酒泉太守,而所任非其人,至九年死,嗣子見殺,是其應也。京房《易傳》曰:“聞善不予茲謂不知,厥異黃,厥咎聾,厥災不嗣。黃者,有黃濁氣四塞天下。蔽賢絕道,災至絕世也。”
孝武太元八年二月癸未,黃霧四塞。是時,道子專政,親近佞人,朝綱方替。
安帝元興元年十月丙申朔,黃霧昏濁不雨。是時桓玄謀逆之應。
義熙五年十一月,大霧。十年十一月,又大霧。是時,帝室衰微,臣下權盛,兵及土地,略非君有,此其應也。
地震
劉向曰:“地震,金木水火沴土者也。伯陽甫曰:“天地之氣,不過其序;若過其序,人之亂也。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升,於是有地震。”
吳孫權黃武四年,江東地連震。是時,權受魏爵命為大將軍、吳王,改元專制,不修臣跡。京房《易傳》曰:“臣事雖正,專必震。其震,於水則波,於木則搖,於屋則瓦落。大經在闢而易臣茲謂陰動,厥震搖政宮。大經搖政茲謂不陰,厥震搖山,出湧水。嗣子無德專祿茲謂不順,厥震動丘陵,湧水出。”劉向並雲;“臣下強盛,將動而為害之應也。”
魏明帝青龍二年十一月,京都地震,從東來,隱隱有聲,搖屋瓦。
景初元年六月戊申,京都地震。是秋,吳將硃然圍江夏,荊州刺史胡質擊退之。又,公孫文懿叛,自立為燕王,改年,置百官。明年,討平之。
吳孫權嘉禾六年五月,江東地震。
赤烏二年正月,地再震。是時,呂壹專事,步騭上疏曰:“伏聞校事吹毛求瑕,趣欲陷人,成其威福,無罪無辜,橫受重刑,雖有大臣,不見信任,如此,天地焉得無變!故地連震動,臣下專政之應也。冀所以警悟人主,可不深思其意哉!”壹後卒敗。
魏齊王正始二年十一月,南安郡地震。三年七月甲申,南安郡地震。十二月,魏郡地震。六年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是時,曹爽專政,遷太后於永寧宮,太后與帝相泣而別。連年地震,是其應也。
吳孫權赤烏十一年二月,江東地仍震。是時,權聽讒,尋黜硃據,廢太子。
蜀劉禪炎興元年,蜀地震。是時宦人黃皓專權。案司馬彪說,“閹官無陽施,猶婦人也”。皓見任之應,與漢和帝時同事也。是冬,蜀亡。
武帝泰始五年四月辛酉,地震。是年冬,新平氐羌叛。明年,孫皓遣大眾入渦口。七年六月丙申,地震。
咸寧二年八月庚辰,河南、河東、平陽地震。四年六月丁未,陰平廣武地震,甲子又震。
太康二年二月庚申,淮南、丹陽地震。五年正月朔壬辰,京師地震。六年七月己丑,地震。七年七月,南安、犍為地震。八月,京兆地震。八年五月壬子,建安地震。七月,陰平地震。八月,丹陽地震。九年正月,會稽、丹陽、吳興地震。四月辛酉,長沙、南海等郡國八地震。七月至於八月,地又四震,其三有聲如雷。九月,臨賀地震,十二月又震。十年十二月己亥,丹楊地震。
太熙元年正月,地又震,武帝世,始於賈充,終於楊駿,阿黨昧利,苟竊朝權。至於末年,所任轉弊,故頻年地震,過其序也,終喪天下。
惠帝元康元年十二月辛酉,京都地震。此夏,賈后使楚王瑋殺汝南王亮及太保衛瓘,此陰道盛、陽道微故也。
四年二月,上谷、上庸、遼東地震。五月,蜀郡山移;淮南壽春洪水出,山崩地陷,壞城府。八月,上谷地震,水出,殺百餘人。十月,京都地震。十一月,滎陽、襄城、汝陰、梁國、南陽地皆震。十二月,京都又震。是時,賈后亂朝,終至禍敗之應也。漢鄧太后攝政時,郡國地震。李固以為:“地,陰也,法當安靜。今乃越陰之職,專陽之政,故應以震。”此同事也。京房《易傳》曰:“小人剝廬,厥妖山崩,茲謂陰乘陽,弱勝強。”又曰:“陰背陽則地裂,父子分離,夷羌叛去。”
五年五月丁丑,地震。六月,金城地震。六年正月丁丑,地震。八年正月丙辰,地震。
太安元年十月,地震。時齊王冏專政之應。二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