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部分(3 / 4)

小說:晉書 作者:飄雪的季節

喪不哀,出入弋獵無度,奢侈繁興,奪農時,故水失其性而恆雨為罰。

太和四年八月,大雨霖三十餘日,伊、洛、河、漢皆溢,歲以兇飢。

吳孫亮太平二年二月甲寅,大雨,震電。乙卯,雪,大寒。案劉歆說,此時當雨而不當大,大雨,恆雨之罰也。於始震電之,明日而雪,大寒,又常寒之罰也。劉向以為既已雷電,則雪不當復降,皆失時之異也。天戒若曰,為君失時,賊臣將起。先震電而後雪者,陰見間隙,起而勝陽,逆弒之禍將成也。亮不悟,尋見廢。此與《春秋》魯隱同。

武帝泰始六年六月,大雨霖。甲辰,河、洛、伊、沁水同時並溢,流四千九百餘家,殺二百餘人,沒秋稼千三百六十餘頃。

太康五年七月,任城、梁國暴雨,害豆麥。九月,南安郡霖雨暴雪,樹木摧折,害秋稼。是秋,魏郡西平郡九縣、淮南、平原霖雨暴水,霜傷秋稼。

惠帝永寧元年十月、義陽、南陽、東海霖雨,淹害秋麥。

元帝太興三年,春雨至於夏。是時王敦執權,不恭之罰也。

永昌元年,春雨四十餘日,晝夜雷電震五十餘日。是時王敦興兵,王師敗績之應也。

成帝咸和四年,春雨五十餘日,恆雷電。是時雖斬蘇峻,其餘黨猶據守石頭,至其滅後,淫雨乃霽。

鹹康元年八月乙丑,荊州之長沙攸、醴陵、武陵之龍陽,三縣雨水,浮漂屋室,殺人,損秋稼。是時帝幼,權在於下。

服妖

魏武帝以天下凶荒,資財乏匱,始擬古皮弁,裁縑帛為白帢,以易舊服。傅玄曰;“白乃軍容,非國容也。”幹寶以為“縞素,兇喪之象也”。名之為帢,毀辱之言也,蓋革代之後,劫殺之妖也。

魏明帝著繡帽,披縹紈半袖,常以見直臣楊阜,諫曰:“此禮何法服邪!”帝默然。近服妖也。夫縹,非禮之色。褻服尚不以紅紫,況接臣下乎?人主親御非法之章,所謂自作孽不可禳也。帝既不享永年,身沒而祿去王室,後嗣不終,遂亡天下。

景初元年,發銅鑄為巨人二,號曰翁仲,置之司馬門外。案古長人見,為國亡。長狄見臨洮,為秦亡之禍。始皇不悟,反以為嘉祥,鑄銅人以象之。魏法亡國之器,而於義竟無取焉。蓋服妖也。

尚書何晏好服婦人之服,傅玄曰:“此妖服也。夫衣裳之制,所以定上下殊內外也。《大雅》雲‘玄袞赤舄,鉤膺鏤錫’,歌其文也。《小雅》雲‘有嚴有翼,共武之服’,詠其武也。若內外不殊,王制失敘,服妖既作,身隨之亡。妹嬉冠男子之冠,桀亡天下;何晏服婦人之服,亦亡其家,其咎均也。”

吳婦人修容者,急束其發而劘角過於耳,蓋其俗自操束太急,而廉隅失中之謂也。故吳之風俗,相驅以急,言論彈射,以刻薄相尚。居三年之喪者,往往有致毀以死。諸葛患之,著《正交論》,雖不可以經訓整亂,蓋亦救時之作也。

孫休後,衣服之制上長下短,又積領五六而裳居一二。幹寶曰:“上饒奢,下儉逼,上有餘下不足之妖也。”至孫皓,果奢暴恣情於上,而百姓雕困於下,卒以亡國,是其應也。

武帝泰始初,衣服上儉下豐,著衣者皆厭衤要,此君衰弱,臣放縱,下掩上之象也。至元康末,婦人出兩襠,加乎交領之上,此內出外也。為車乘者苟貴輕細,又數變易其形,皆以白篾為純,蓋古喪車之遺象也。夫乘者,君子之器。蓋君子立心無恆,事不崇實也。幹寶以為晉之禍徵也。及惠帝踐阼,權制在於寵臣,下掩上之應也。至永嘉末,六宮才人流冗沒於戎狄,內出外之應也。及天下撓亂,宰輔方伯多負其任,又數改易不崇實之應也。

泰始之後,中國相尚用胡床貊槃,及為羌煮貊炙,貴人富室,必畜其器,吉享嘉會,皆以為先。太康中,又以氈為絈頭及絡帶袴口。百姓相戲曰,中國必為胡所破。夫氈毳產於胡,而天下以為絈頭、帶身、袴口,胡既三制之矣,能無敗乎!至元康中,氐羌互反,永嘉後,劉、石遂篡中都,自後四夷迭據華土,是服妖之應也。

初作屐者,婦人頭圓,男子頭方。圓者順之義,所以別男女也。至太康初,婦人屐乃頭方,與男無別。此賈后專妒之徵也。

太康中,天下為《晉世寧》之舞,手接杯盤而反覆之,歌曰“晉世寧,舞杯盤”。識者曰:“夫樂生人心,所以觀事也。今接杯盤於手上而反覆之,至危之事也。杯盤者,酒食之器,而名曰《晉世寧》,言晉世之士苟偷於酒食之間,而知不及遠,晉世之寧猶杯盤之在手也。”

惠帝元康中,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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