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部分(2 / 4)

小說:晉書 作者:飄雪的季節

深淺。然則八代之制,幾可以一理貫;秦、漢之典,殆可以一言蔽也。

時成都王穎推功不居,勞謙下士。機既感全濟之恩,又見朝廷屢有變難,謂穎必能康隆晉室,遂委身焉。穎以機參大將軍軍事,表為平原內史。太安初,穎與河間王顒起兵討長沙王乂,假機後將軍、河北大都督,督北中郎將王粹、冠軍牽秀等諸軍二十餘萬人。機以三世為將,道家所忌,又羈旅入宦,屯居群士之右,而王粹、牽秀等皆有怨心,固辭都督。穎不許。機鄉人孫惠亦勸機讓都督於粹,機曰:“將謂吾為首鼠避賊,適所以速禍也。”遂行。穎謂機曰:“若功成事定,當爵為郡公,位以臺司,將軍勉之矣!”機曰:“昔齊桓任夷吾以建九合之功,燕惠疑樂毅以失垂成之業,今日之事,在公不在機也。”穎左長史盧志心害機寵,言於穎曰:“陸機自比管、樂,擬君暗主,自古命將遣師,未有臣陵其君而可以濟事者也。”穎默然。機始臨戎,而牙旗折,意甚惡之。列軍自朝歌至於河橋,鼓聲聞數百里,漢、魏以來,出師之盛,未嘗有也。長沙王乂奉天子與機戰於鹿苑,機軍大敗,赴七里澗而死者如積焉,水為之不流,將軍賈稜皆死之。

初,宦人孟玖弟超併為穎所嬖寵。超領萬人為小都督,未戰,縱兵大掠。機錄其主者。超將鐵騎百餘人,直入機麾下奪之,顧謂機曰:“貉奴能作督不!”機司馬孫拯勸機殺之,機不能用。超宣言於眾曰:“陸機將反。”又還書與玖言機持兩端,軍不速決。及戰,超不受機節度,輕兵獨進而沒。玖疑機殺之,遂譖機於穎,言其有異志。將軍王闡、郝昌、公師籓等皆玖所用,與牽秀等共證之。穎大怒,使秀密收機。其夕,機夢黑幰繞車,手決不開,天明而秀兵至。機釋戎服,著白帢,與秀相見,神色自若,謂秀曰:“自吳朝傾覆,吾兄弟宗族蒙國重恩,入侍帷幄,出剖符竹。成都命吾以重任,辭不獲已。今日受誅,豈非命也!”因與穎箋,詞甚悽惻。既而嘆曰:“華亭鶴唳,豈可復聞乎!”遂遇害於軍中,時年四十三。二子蔚、夏亦同被害。機既死非其罪,士卒痛之,莫不流涕。是日昏霧晝合,大風折木,平地尺雪,議者以為陸氏之冤。

機天才秀逸,辭藻宏麗,張華嘗謂之曰:“人之為文,常恨才少,而子更患其多。”弟雲嘗與書曰:“君苗見兄文,輒欲燒其筆硯。”後葛洪著書,稱“機文猶玄圃之積玉,無非夜光焉,五河之吐流,泉源如一焉。其弘麗妍贍,英銳漂逸,亦一代之絕乎!”其為人所推服如此。然好遊權門,與賈謐親善,以進趣獲譏。所著文章凡三百餘篇,並行於世。

孫拯者,字顯世,吳都富春人也。能屬文,仕吳為黃門郎。孫皓世,侍臣多得罪,惟拯與顧榮以智全。吳平後,為涿令,有稱績。機既為孟玖等所誣收拯考掠,兩踝骨見,終不變辭。門生費慈、宰意二人詣獄明拯,拯譬遣之曰:“吾義不可誣枉知故,卿何宜復爾?”二人曰:“僕亦安得負君!”拯遂死獄中,而慈、意亦死。

雲字士龍,六歲能屬文,性清正,有才理。少與兄機齊名,雖文章不及機,而持論過之,號曰“二陸”。幼時吳尚書廣陵閔鴻見而奇之,曰:“此兒若非龍駒,當是鳳雛。”後舉雲賢良,時年十六。吳平,入洛。機初詣張華,華問云何在。機曰:“雲有笑疾,未敢自見。”俄而云至。華為人多姿制,又好帛繩纏須。雲見而大笑,不能自已。先是,嘗著縗絰上船,於水中顧見其影,因大笑落水,人救獲免。雲與荀隱素未相識,嘗會華坐,華曰:“今日相遇,可勿為常談。”雲因抗手曰:“雲間陸士龍。”隱曰:“日下荀鳴鶴。”鳴鶴,隱字也。雲又曰:“既開青雲睹白雉,何不張爾弓,挾爾矢?”隱曰:“本謂是雲龍騤騤,乃是山鹿野麋。獸微弩強,是以發遲。”華撫手大笑。刺史周浚召為從事,謂人曰:“陸士龍當今之顏子也。”

俄以公府掾為太子舍人,出補浚儀令。縣居都會之要,名為難理。雲到官肅然,下不能欺,市無二價。人有見殺者,主名不立,雲錄其妻,而無所問。十許日遣出,密令人隨後,謂曰:“其去不出十里,當有男子候之與語,便縛來。”既而果然。問之具服,雲:“與此妻通,共殺其夫,聞妻得出,欲與語,憚近縣,故遠相要候。”於是一縣稱其神明。郡守害其能,屢譴責之,雲乃去官。百姓追思之,圖畫形象,配食縣社。

尋拜吳王晏郎中令。晏於西園大營第室,雲上書曰:“臣竊見世祖武皇帝臨朝拱默,訓世以儉,即位二十有六載,宮室臺榭無所新營,屢發明詔,厚戒豐奢。國家纂承,務在遵奉,而世俗陵遲,家競盈溢,漸漬波盪,遂已成風。雖嚴詔屢宣,而侈俗滋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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