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部分(1 / 4)

小說:曹操秘史 作者:千頃寒

國當國相的時候就有造反的意思,這一條估計沒有多少人會相信,孔融沒有那麼大的抱負,他連北海國相都當不好,哪敢謀反?

第二條:“後來又與孫權的使者暗中來往,對朝廷進行誹謗。”從官渡之戰後到赤壁之戰前,孫權一直表面臣服於朝廷,經常派使者到許縣來,孔融倒是有很多機會跟孫權的使者接觸,但有沒有上述問題,這誰也說不清。

第三條:“孔融身為朝廷部長級官員(身為九列),不遵照朝廷禮儀,經常戴個禿巾,穿著很隨便的衣服在宮廷裡走來走去(禿巾微行,唐突宮掖)。”孔融有大名士的作派,別人開會穿正裝打領帶,他偏偏愛穿穿夾克和牛仔褲,這種情況完全可能。

第四條:“跟狂士禰衡在一塊胡說八道(跌蕩於言),說什麼‘父之於子,有什麼親情可言?只不過是情慾的產物而已;子之於母,也是一樣,就像一件東西被放在筐裡,拿出來以後就沒有關係了’。他與禰衡互相吹捧,禰衡說孔融是‘仲尼不死’,孔融吹禰衡為‘顏回復生’。”孔融跟禰衡的關係盡人皆知,曹操不喜歡禰衡,但並沒有治他的罪,孔融跟他交往應該是沒有問題的,至於人家喜歡互相表揚一下,似乎也不關別人的事。

上面這四條罪狀裡,第一條根本已無從查證,推斷起來恐怕是子虛烏有;第二條含含糊糊,似有似無;第三條可能屬實,但屬於小問題,批評教育即可,用不著大做文章;第四條倒是一把殺人的刀,因為它涉及倫理,這是可大可小的事,上升到朝廷律法上來判斷,既可以批評教育、下不為例,也可以罰工資、扣獎金,也可以判個三年五年,甚至十年八年,但不幸的是,也可以判處死刑。

朝廷的律法就是這樣,遇到模糊的東西就有模糊的處理辦法,司法的量裁區間大得要命,就看你怎麼認識了。

也就是說,孔融如果犯了上面所列的部分錯誤,處理起來既可以給他來個誡免談話,讓他以後注意;也可以直接砍他的頭,讓他以後想注意也沒有機會了。

在郗慮看來,孔融的上述種種罪狀實在罪大惡極,他建議將其判處重刑,立即誅殺(宜極重誅)。

曹操正忙著南下,沒有功夫細看細審,直接替獻帝做主,進行了批示:判處孔融死刑,立即執行。

建安十三年(208年)八月,孔子的第二十世孫、名動天下的大名士、朝廷九卿之一的少府卿孔融因郗慮的告發而下獄,隨即被殺,死時五十五歲。

其實,曹操早就想殺孔融,因為孔融得罪他不是一天兩天了。另一方面,孔融對曹操也早就心生不滿,有意跟他對著幹。

一個是大權在握,礙於對方的名望一忍再忍;一個是大名遠揚,仗著自己人氣很高無所顧忌。

曹操曾頒佈過《禁酒令》,目的是節約有限的糧食,保證戰爭所需。孔融給曹操寫信非要爭論一番,他從堯舜到先賢,到他的祖上孔子,再到劉邦、樊噲、袁盎引了一大堆古人,其中不乏有名的酒鬼,說明飲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純粹是想攪局。

他是大名士,曹操還不能不回答,曹操耐著性子給孔先生回了封信,闡明禁酒的現實意義,哪知孔融不讓理,一連給曹操回了好幾封信,語氣越來越不友好(頻書爭之,多侮慢之辭)。

曹操與袁紹相爭於官渡,孔融不出來幫忙也就算了,他還說風涼話,大談什麼和平主義,勸曹操不要興兵。

前面提到,曹操想恢復古代的九州制,孔融馬上對著幹,提出要恢復古制就一塊恢復,比如古制中的王畿之制,以天子為中心,千里之內應由天子直接管理,不能封給別人,導致九州制泡湯,曹操的不滿可想而知。

最讓曹操不能容忍的是孔融也搞人身攻擊,曹操娶兒媳婦孔融也不放過,要嘲諷一番。據《後漢書孔融傳》記載,建安九年(204年)曹操攻下鄴縣後,十八歲的曹丕看上了二十三歲的甄宓,把她娶回家。孔融聽說後給曹操寫來一封信,卻不是來賀喜的。

孔融在信裡陰陽怪氣,說了一句話叫“武王伐紂,以妲己賜周公”,這一句出自何典、又是何意,連飽讀詩書的曹操也一頭霧水。後來曹操見到孔融,當面請教這出自哪個典故,孔融回答說:“是根據當時的事情,順手現編的(以今度之,想當然耳)。”

周公是武王的弟弟,妲己是殷紂王的愛妾,武王並沒有把妲己賜給周公,所以曹操翻遍史書也找不出來這是什麼典故,竟然是孔融這小子現編的,把曹操比做武王,曹丕比做周公,甄宓比做妲己。

武王跟周公是兄弟,曹操跟曹丕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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