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得墨濃,展好紙,提起筆來寫道:
立合同議單張乘運等,今有蘇州客人文實,海外帶來大龜殼一個,投至波斯瑪寶哈店,願出銀五萬兩買成。議定立契之後,一家交貨,一家交銀,各無翻悔。有翻悔者,罰契上加一。合同為照。
一樣兩紙,後邊寫了年月日,下寫張乘運為頭,一連把在坐客人十來個寫去。褚中穎因自己執筆,寫了落未。年月前邊,空行中間,將兩紙湊著,寫了騎縫一行,兩邊各半乃是“合同議約”四字。下寫“客人文實主人瑪寶哈”,各押了花押。單上有名,從後頭寫起,寫到張乘運道:“我們押字錢重些,這買賣才弄得成。”主人笑道:“不敢輕,不敢輕。”
寫畢,主人進內,先將銀一箱抬出來道:“我先交明白了用錢,還有說話。”眾人攢將攏來。主人開箱,卻是五十兩一包,共總二十包,整整一千兩。雙手交與張乘運道:“憑老客長收明,分與眾位罷。”眾人初然吃酒。寫合同,大家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