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1 / 4)

小說:24個比利 作者:恐龍王

比利慢慢站起身來走向臥室,在臥房門口停住,朝梳妝檯一旁的一隻小紙箱點點頭,當白巡佐前往檢視時,柯警長留下與比利站在一起,其他警員則站在比利後面的走道上擠成一堆,白巡佐跪在小紙箱旁,透過紙箱上蓋的縫隙,可以看見電線和鬧鐘之類的玩意兒。

他退出房間,並向鄧普西警官說道:“最好叫爆破小組過來處理,柯警長和我要回警局,比利跟我們一道去。”

柯警長駕駛校警車,霹靂小組的一名成員坐在他旁邊,後座則是白巡佐和比利。一路上,他並未回答有關強暴的案子,他只是身體往前傾斜,由於手銬銬在背後,看來十分頹喪,口中還說著一些不連貫的話語:“我哥哥史都華已經死了……我傷到別人沒有?”

“你認識那些女孩嗎?”白巡佐問他,“認不認識那位護士?”

“我母親是護士。”比利喃喃說道。

“告訴我,你為什麼要到大學校園裡尋找下手物件?”

“德國人會追殺我。”

“比利,談一下曾經發生了什麼事好嗎?是不是護士的長髮對你很有吸引力?”

比利瞪著他,說道:“你這個人很奇怪。”然後又說:“如果妹妹知道的話,會恨我的。”

白巡佐放棄了。

他們到達警察局,一行人自後門進入到達三樓審訊室;白巡佐和柯警長進入另一間辦公室,協助麥妮可警探進行搜尋票的準備事宜。

十一點卅分,貝警官再次將權利念給比利聽,並且問他是否願意簽署棄權,比利只是瞪大了眼睛看著他。

貝警官說:“比利,你聽清楚了,你強暴過三個女孩,我們想知道其中的細節。”

“是我做的嗎?”比利問道,“我傷害了任何人嗎?如果是的話,我很抱歉。”

語畢,比利便不再說話了。

貝警官帶他到四樓鑑識室,打算要他按捺指紋、拍照。

當他們進去時,一位身穿制服的女警員抬頭看了一眼,貝警官抓起比利的手正要按手印,結果比利突然推開他,彷彿受到驚嚇一般,躲到另外那位女警察的背後尋求保護。

“他大概在害伯什麼!”她這麼說,然後轉身面向臉色蒼白的年輕人。她輕聲細語,好象是在對一位小朋友說話。“我們必須採下你的指紋,你聽懂我說什麼嗎?”

“我……我不要他碰我。”

“沒問題,”她說:“我來做,可以嗎?”

比利點頭同意了,他讓她按下指紋;拍完照,由另一位警官他帶進入拘留室。

當搜尋票表格填妥,麥妮可警探便立刻打電話給韋斯特法官。聽完了麥警探蒐集到的證據,並且顧及事件的急迫性,韋斯特法官要求麥警探去他家。當天凌晨一點卅分,法官簽署拘票,麥警探立刻開車冒著濃密的大霧返回比利的公寓。

後來,麥警探打了一通電話給機動犯罪現場鑑識小組。清晨兩點十五分,該小組到達公寓,她亮出搜尋票之後便開始展開搜尋。他們將罪犯公寓中所取得的物品列了一份清單:

衣櫃──現金三百四十三元、太陽眼鏡、手槍、鑰匙、皮夾、威廉。席姆斯及威廉。密里根的身份證,另外還有魏達姆的計算本。

壁櫃──魏達姆及戴凱莉的萬事達信用卡,魏達姆的醫院掛號證,倪波莉的照片,裝有五發子彈的25口徑自動手槍。

梳妝檯──記載倪波莉姓名及地址的3。5 x 11的紙條,紙是從她筆記本上撕下來的。

掛板──彈簧折刀,兩盒粉。

抽屜──威廉的電話費帳單、史密斯手槍皮套。

紅椅下方──史密斯九厘米手槍、彈匣、幾發子彈。

棕色椅下方──裝有十五發子彈的彈匣,以及一隻裝有十五發子彈的塑膠袋。

回到警局後,麥妮可將所有證物轉交給證物記錄組,經過登記後送交保管室。

“這些玩意兒已夠定他的罪了。”她這麼說。

比利畏縮在小牢房角落裡。全身抖得很厲害,突然發出一陣輕微的硬塞聲便暈了過去。一分鐘之後,他張開眼睛,驚慌地看著四周的牆壁、廁所和床鋪。

“我的天哪!”他高聲大叫,“又來了!”

他坐在地板上,兩眼無神,隨後看見角落上的蟑螂,一臉茫然的表情消失了,兩腳交叉,腰向前彎,兩手托腮。當他在觀看蟑螂繞著圈子跑時,好象小孩一般笑了起來。

(2)

幾個小時後,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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