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庭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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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靜!”法官敲法槌。

“公訴人認為,被告人在踢了一腳之後又補踢過,否則不可能造成這麼重的傷。傷害人已被踢倒,已不能對被害人夠成威脅,被告人還繼續實施踢打等行為,已造成防衛過當!”公訴人說道。

“辯護人有意見嗎?”

“有!”

鄭文博說道:“我這裡有公安醫院的驗傷報告,施害人林文除了肋骨和頭部傷外,只有一處傷痕,就是我當事人的腳印,林文身上並未找到其他的傷痕,說明我當事人並沒有再次實施踢打的行為。”

鄭文博又拿出公安機關拍攝的照片,林文胸前有一塊青紫的印子,就是顧振南踢的,其他前胸和後背再沒有傷痕。

他又拿出公安機關拍的被腐蝕了雨傘、地上的襯衫,還有顧振南後背的傷等相片。

“施害人用濃硫酸潑向我當事人的妻子,若不是他用傘擋了一下,就會造成更加嚴重的傷害,這樣情急之下他踢過去是正很正常的。”

“既然他已經用傘擋了,為什麼還要再踢一腳?”公訴人說道。

“因為當時情況緊急,傘並沒有撐開,而且就算撐開以濃硫酸的腐蝕程度也會把傘布溶解掉落下來,而當時傘還是沒有撐開的情況,只能擋住部分液體。”

“我當事人把施害人踢開,就能改變液體的丟擲路徑減低傷害,即便如此我當事人後背還是被硫酸燒傷,如果不踢這一腳後果可想而知,所以我當事人的行為並不構成防衛過當。”

“審判長,辯護人申請證人到庭!”

“證人姓名?”

“林桂珍。”

“請證人林桂珍到庭!”

林桂珍被請到庭上。

郭湘愣了一下,不認識啊,這應該是鄭文博找的目擊證人吧?

“林桂珍,本月十五號中午十二點,你在哪裡?”

“我就在自己的店裡。”

“你的店在哪裡?”

“就在那個潑硫酸的地方前面沒幾步,我都看見了。”

“你看見了什麼?”

“看見了一個男人朝一個女人潑硫酸,我一直看著呢。剛開始他們吵架,因為吵得很大聲,我就有點好奇看了過去。後來吵著吵著,那個男人就從身後拿了一個瓶子朝那個女人潑去,把我嚇了大跳。”

“後來又有個男人突然從邊上跳出來,把那個男人踢開撲向那個女人。”

“後來那個男人是誰?”

“就是站在被告席上的那個人。”

“你看見他踢施害人了?”

“是,我看得一清二楚,後來他媳婦還來我這兒借水了呢。”

“他踢了幾腳?”

“就一腳,踢了一下他就撲過去擋在他媳婦身上,硫酸就潑在了他身上,他哪裡還站得起來?”

“後來她媳婦就打電話報了警,再後來救護車和公安就都來了。”

“那個壞男人躺在地上,被告人靠在牆邊,一直沒有再動過。”

“公訴人,你還有意見嗎?”

“沒有!”

“原告……”

“她說謊,他們一定是串通好的,他們家有錢一定是買通了證人,你們就是官官相護!”鄭梅大叫起來。

法官臉黑了,這是自己誣告不成還反咬一口?

“原告,注意你的言辭!”法官重重敲法槌。

“暫時休庭!”

底下的人議論紛紛。

過了一會兒再開庭。

“全體起立!”

法官站了起來。

其他人也都站了起來。

“經合議庭一致裁定,被告人顧振南在施害人向其妻子施害的過程中為防止妻子受到傷害實施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構成防衛過當過失重傷罪……”

“太好了!”郭湘欣喜地看向顧振南,他正好也看了過來,朝郭湘露出一個微笑。

鄭文博也笑了起來,他對這個案子很有信心。

退庭之後大家都走出了法院,朋友們都來向顧振南道賀,王崇明和顧希德見他沒事兒也就回去了。

鄭文博和公訴人握手。

“師兄,這次我贏了。”鄭文博說道。

“我知道你會贏。”公訴人笑道,“證據都擺在那兒了。”

“你們認識?”郭湘好奇。

“當然認識,我們都是顧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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