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隊長把陳東生帶回公安局,進了審訊室。
“你和程娟是什麼關係?”葉隊長說道。
“她是我的遠房表妹,年輕的時候親戚間有來往,我去過她家。”陳東生說道,“後來很多年沒聯絡,最近我調到京城,她的丈夫……呃,前夫,出了點事兒就讓我幫忙調工作,我就幫了,現在就又有了來往。”
“她和她丈夫為什麼離婚,你知道嗎?”葉隊長看著陳東生,觀察他臉上的表情。
陳東生沉默了一會兒,怎麼辦,要不要說知道?如果說了他們是不是就會懷疑自己了?如果不說,他們怎麼會找到自己,一定是知道什麼了吧?
所以這裡還是要說實話。
“知道。”陳東生點點頭,“我年輕的時候有一次去程娟家作客,我們都喝多了,後來就上了床,不過後來我們就都沒聯絡。前幾個月程娟才告訴我,那次她懷孕了,孩子是我的,被她前夫知道了,所以兩人離了婚。”
“可是我真的不知道,那都是二十多年前的事兒了,而且那次是因為喝多了,我們之間其實一直都很清白……”陳東生解釋說道。
“那現在呢,程娟離了婚之後,你和她有沒有密切的來往?”葉隊長含蓄問道。
陳東生猶豫了一下,點點頭,“我和她最近是走得比較近,不過那都是因為我們是親戚的關係,她離了婚一個人,兒子又不在身邊,很可憐,我有時就過去照顧一下她……”
“那昨天晚上你有沒有過去程娟那裡?”葉隊長追問。
“沒有!”陳東生馬上回答,昨天的痕跡已經被自己清理掉了,他們沒有證據,一定不能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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