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仲在前廳吃的暢快淋漓。
香酥的油條,浸泡在豆腐腦之中。
鮮香帶著茱萸的辛辣,讓人慾罷不能。
只是可惜,沒有辣椒油,不然的話,美味自然是會更上一層樓。
除此之外,還有茶葉蛋也是韓仲的最愛。
至於被煎的外酥裡內的香腸,更是讓韓仲欲罷不能。
正當他吃的香甜的時候,秦玄澈睡眼惺忪的走了過來,看著他道:
“韓叔,你這都胖成啥樣了?”
韓仲擦了擦嘴,說道:
“侄兒啊,你不懂,你以為韓叔肚子裡裝的都是飯食嗎?
不!韓叔跟那些酒囊飯袋不一樣。
韓叔肚子裡裝的都是知識!”
秦玄澈撇撇嘴,跳上椅子,拿過一個煎餅果子,就著牛奶開始細嚼慢嚥起來。
牛奶是秦風要求的,每天必須喝!
沒辦法,秦風還沒有一米八高,而始皇大大和扶蘇,都特麼快一米九了。
那嬴長安,肯定矮不了。
萬一以後自家孩子單挑打不過,豈不是很沒面子?
自己反正是廢了,肯定不是始皇大大的對手,但自己兒子,不能輸給始皇大大的孫子吧?
不過目前來看,情況還不錯。
秦玄澈至少比同齡人高那麼一點。
“韓叔,你就別忽悠我了。
你大字兒都不識幾個,還裝的都是知識?”
韓仲頓時老臉一紅,倔強道:
“我不識字兒?還不是因為內閣推行什麼狗屁楷書啊!
簡化字兒啥的,那玩意失去了字的意義了好嗎?
有本事讓我認認舊韓的字兒,我直接學富五車好吧!”
秦玄澈喝了口牛奶,嘆息道:
“韓叔,你這是拿前朝的劍,斬當朝的臣啊?
舊韓都沒了多少年了?再說了,現在的簡化字兒,也是我爹給整出來的。”
韓仲頓時臉色一變,感嘆道:
“不愧是秦老大啊,這簡化字真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自從用了簡化字兒之後,老百姓學習也方便了,寫字兒也簡單了。
不僅僅是大大提高了寫字的效率,更是使得識字率提升到了六成!
簡直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啊!
秦老大,千古流芳!”
秦玄澈撇撇嘴道:
“好傢伙,韓叔你這變臉挺快啊?
若非是我父親推行的簡體字,隨便換個別人,恐怕早就被世間文人生吞活剝了吧?”
韓仲訕訕道:
“也不能這麼說好吧,確實是因為秦老大威名太盛。
畢竟這可是相當於刨了讀書人的祖墳呀!
幸好秦老大凶名還在,誰敢抨擊,直接就幹誰了。
若是換個人,早就被唾沫星子淹死了!”
秦玄澈沒有再說話,細嚼慢嚥的對付著煎餅果子。
雖然秦風跟個土匪一樣,胡吃海塞。
但是秦玄澈在贏姝的教育之下,很像是一個有禮貌的謙謙君子。
至少在吃放上是。
韓仲還是有些不甘心,胡亂扒了幾口豆腐腦,便說道:
“大侄子,你是不是覺得韓叔只知道吃?
其實不然!韓叔我呀,是在藏拙!”
秦玄澈:“無所吊謂。”
韓仲:“?????”
神特麼無所吊謂啊?
這感覺一下就上來了,不愧是秦老大他兒啊!
不過越是如此,韓仲越想表現一下子。
因為秦玄澈直到如今的表現,算是合格的。
而秦老大以後還不知道是走是留,而隨著秦玄澈的長大,必然會接手所有的勢力。
在整個大秦帝國之中,秦風的舊部,將會唯他馬首是瞻!
而如今的太孫,更是跟秦玄澈交好。
甚至可以說,比親兄弟還親,就差穿一條褲子了。
可以想見,當秦風、扶蘇這一代人老去之後,嬴長安上位,必然會重用秦玄澈。
所以,自己提前展示一下實力,不過分吧?
畢竟自己家裡,還有三個媳婦兒,五個兒,倆閨女呢。
要不是閨女太醜,韓仲都想拉下老臉,送給秦玄澈當童養媳。
想到這裡,韓仲舔著臉過去,坐在旁